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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组织创新的意义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很明显威廉姆森在企业的组织与制度之间并末作出明确区分。这种渴望实质上是在期待有机型组织能够带来连续不断的技术创新。

重新定义组织创新的意义

一、组织的含义

古典组织理论的奠基者泰勒和法约尔等,他们将组织视为一个围绕任务或职能而将若干职位或部门联结起来的整体。孔茨和韦里克则将泰勒和法约尔的这一思想具体化,在他们看来,组织就意味着一个正式的有意形成的职务结构或职位结构;现代组织理论又多接受伯纳德的观点,从人与人相互合作的角度理解组织,将组织的责权结构特性与人类行为特性结合起来,西蒙曾明确指出,“组织一词,指的是一个人类群体当中的信息沟通与相互关系的复杂模式。它向每个成员提供其决策所需的大量信息,许多决策前提、目标和态度;它还向每个成员提供一些稳定的、可以理解的预见,使他们能够料到其他成员将会做哪些事,其他人对自己的言行将会做出什么反应。”在经济学理论中,威廉姆森遵从科斯的研究路线,将企业组织视为一种契约的联结,具体地说,就是一种特定的治理结构,他认为,交易费用经济学关心的中心问题就是“什么样的交易应该用什么样的治理结构来进行组织和管理的问题”,这里的组织概念显然有着制度的含义,因为治理结构就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涵。但在具体分析历史上的组织创新时,咸廉姆森又将企业组织等同于职能层级结构,并将其看作是保证企业的契约性质得以实现的基础。很明显威廉姆森在企业的组织与制度之间并末作出明确区分。我国很多学者在论述组织创新时也对组织和制度不加区分,有代表性的如李培林等、常修泽等、梁镇等。但同为新制度经济学著名代表人物的诺思却将组织与制度明确地区分开来。诺思指出,制度是游戏规则,而组织则是游戏的参加者;组织是在现有制度所致的机会集合下有目的地创立的,是为达到目标而受某些共同目的约束的由个人组成的团体。

二、什么是创新

库易在研究了创新的76种定义后得出结论说:①许多研究者对创新的定义是不明确的;②所使用的定义可以分为多种范畴;③定义所使用的内容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研究表明创新一词通常居于下述三种范畴中的一种:

1.开发一种新事物的过程。创新的第一个定义是指创造性的开发过程,这一过程从发现潜在的需要开始,经历新事物的技术可行性阶段的检验,到新事物的广泛应用为止。创新之所以被描述为是一个创造性过程,是因为它产生了某种新的事物。霍特所使用的定义就属于这一范畴,他将创新定义为:创新是运用知识或相关信息创造和引进某种有用的新的事物的过程。哈夫勒也接受这种观点,他将创新描述为:它是一个非理性的过程,首先是新思想的发明,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迂回的发展路径,最后出现了完工的产品。创新的大多数定义都属于这种范围。

2.采用新事物的过程。创新的第二个定义将创新视为由一个新事物的接受者采纳并运用新事物的过程,如奈特曾将创新定义为:“对一个组织或相关环境的新的变化的接受。”

3.新事物本身。第三种定义意指新事物本身,它被发明并且被认为是新的。与前两种将创新视作过程的定义相比,第三种定义则将创新视为过程的结果。扎特曼将创新定义为:被相关使用部门认定的任何一种新的思想、新的实践和新的制造物都叫创新;诺格也持同样的观点:被个人或其他使用部门所认为的一种新的思想、新的实践和新的物品。这两种观点都是从接受者的角度来定义创新的。

综上所述,创新可以定义为:在相关的环境中,早先被使用单位或部门所认定的一种新的思想、新的实践和新的制成品。创新是过程的结果而不是过程,其主要理由是:创新应该是首次的和惟一的。贝克尔和威斯莱尔曾论述到:组织创新仅仅当组织首次被采用并且涉及到高昂成本和巨大风险时才会发生,后来的使用者虽然也从事组织变化,但不能说是创新。换句话说,创新过程不包括创新扩散阶段。我们还可以举出另外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观点,假定其产业中的一个企业开发出了一种新产品,使用新产品的第一个企业所从事的活动即是创新活动。他们对这种新产品不熟悉,不清楚它如何运行,由于市场上没有该产品对组织创新的理解与对企业产生原因的认识直接相关。如果把企业理解为生产函数,组织创新的内涵实际上是技术创新。技术论中的组织创新尽管也讨论组织本身的变化,但这种变化的目的是为了技术创新或新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创新的含义(www.xing528.com)

技术论中的组织创新的全面研究要追溯到伯恩斯和斯塔克。他们描述了两种概念形式上的组织:一是机械型组织,它具有科层、指令和遵从等特征;二是有机型组织,它没有明确的工作指派和交流渠道,该种组织谋求灵活性,否定缺乏创新性的指令,强调主动性并鼓励对组织总目标的服从。伯恩斯和斯塔克认为,如果创新的程度越高或组织的环境越复杂,则组织的适应能力就越重要,而有机型组织此时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他们将那些从事技术型活动的组织定义为机械型组织,如流水线生产,在这类活动中协调所涉及到的人际交往活动不是太多,但对人员控制也很强,这种控制是通过在劳动纪律的名义下来实现的。机械型组织具有低协调、高控制的特征.这与韦伯式的官僚或科层组织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后者拥有职业官僚和正式规章制度,具有高协调、高控制的特征。高协调、低控制型的组织就是有机型组织,而低协调、低控制型的组织则称为无秩序的组织,极端地说,无秩序的组织无异于是一群自由人的集合。

技术论中的组织类型由于不能说明组织产生的原因,首先面临了实践中无法检验和操作这一问题,拉思莱就曾批评说:这一模型过于简单,无法描述实际中所面临的组织类型。其次,技术论中的组织特别是对有机型组织的梦想,最初是基于技术或产品创新的要求而产生的,技术创新需要有一种宽松的气氛和环境,因此有必要安排这样一种组织,它既能充分展示组织成员的各种奇思妙想,又能将这些奇妙构想付诸实践和行动;后来人们发现,这样的组织还能协助整个企业应付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因此,此后对称之为有机型组织的梦想已近乎演变成一种渴望了。这种渴望实质上是在期待有机型组织能够带来连续不断的技术创新。

图2-1 技术论中的组织类型

呼尔在研究了制造业中组织规模与技术复杂性之间的关系后指出:如果技术的复杂性程度低且企业的规模较小,则传统的技术创新通常能取得成功。如果技术复杂性不变,但企业的规模在扩大或技术的复杂性很高,或企业的规模较小,在这两种情况下,企业以韦伯式的科层方式来运行都能取得成功。

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工业企业通常拥有一种准无序化的研究团体,这些团体是学术驱动型的,且有着类似于校园的气氛。这类企业在组织研究与开发的过程中也使用科层方式,而分散在各工厂中的生产则是机械型组织。然而,正是在这一时期,组织开始从机械组织向有机型组织转变,麦格雷戈将此称之为“企业的人性方面”;矩阵式组织在技术复杂性领域太空计划中也取得了成功。这一转变的关键持征是企业的研究与开发部门与生产、营销有时与财务部门有着密切的结合。在近20年中,西方企业组织向有机型方向转变仍在继续,它主要受到来自日本的影响,因为日本的成功主要归功于这种组织类型。

总而言之,技术论的组织创新要点有:①技术创新需要观点的流动,而这种流动则源自低控制型组织,它鼓励“底朝天”式的创造、观点的自由申述并对组织的成功有着高水平的责任感;②创新者需要拥有广泛的知识,需要在不同的科学范畴和不同的职能部门中有着大量的交流,特别是技术的可能性要与市场机会和生产的经济性结合在一起;③具有低控制、高协调的组织将有利于技术创新。

最后,我们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证明,技术论的组织创新实际是在说明技术创新对组织活动所作的要求,而不是组织创新本身。它的最大的悖论在于:既然技术是外生的,又何须组织创新呢?

契约论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将企业组织视为规制交易的结构,由于交易方式的差异、交易性质的不同,完成一笔交易所花费的费用就有所不同。从市场的契约形式到企业组织,理论上说可以找到无数个规制交易的方法,只有当以企业形式来组织一笔交易所支付的费用低于所有其他规制结构所花费的费用时,该笔交易才有被企业内部组织来组织的必要。当交易环境特别当技术发生变化时,都会引起交易的形式及至性质的改变;与此同时,技术的变化还会使规制结构本身发生变化。前者要求规制结构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后者本身就意味着组织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技术变化已经内生于组织创新之中了。因此,威廉姆森曾强调说:“一种组织形式在什么样的环境中且为什么在这样的环境中产生的,交易分析而不是技术分析将起决定性作用。”

综合创新的已有的定义,我们可以将组织创新简单地定义为:组织创新就是组织规制交易的方式、手段或程序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组织的增量式创新,增量式创新不改变原有规制结构的性质,是规制方式、手段或程序的较小的变化,如控制制度的精细化,人事上的变更或组织一项交易的程序发生了变化等等;二是组织的彻底性创新,彻底性创新是规制结构的根本性变化,它发生的次数通常较少,如U型组织的出现、U型组织向M型组织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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