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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写鉴证报告?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该鉴证结论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就鉴证对象信息获取的保证。(五)注册会计师姓名的使用当注册会计师针对鉴证对象信息出具报告,或同意将其姓名与鉴证对象联系在一起时,则注册会计师与该鉴证对象发生了关联。

如何编写鉴证报告?

(一)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该鉴证结论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就鉴证对象信息获取的保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他报告责任,包括在适当时与管理层沟通。

(二)鉴证结论的表述形式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论可以采用下列两种表述形式:

(1)明确提及责任方认定,如“我们认为,责任方做出的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公允的”。

(2)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如“我们认为,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提出鉴证结论的积极方式和消极方式

提出鉴证结论的方式有两种,即积极方式和消极方式,它们分别适用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区分这两种鉴证结论提出方式,有助于向预期使用者传达不同业务的保证程度存在差异这一事实,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提供的保证水平高于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提供的保证水平。

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如“我们认为,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或“我们认为,责任方做出的根据××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公允的”。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如“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根据××标准, ××系统在任何重大方面是无效的”或“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责任方做出的根据××标准, ××系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不公允的”。(www.xing528.com)

(四)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无保留结论报告的情况

由于以下原因,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出具无保留结论的报告:

(1)工作范围受到限制。

(2)责任方认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做出公允表达。

(3)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4)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

(五)注册会计师姓名的使用

当注册会计师针对鉴证对象信息出具报告,或同意将其姓名与鉴证对象联系在一起时,则注册会计师与该鉴证对象发生了关联。如果获知他人不恰当地将其姓名与鉴证对象相关联,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停止这种行为,并考虑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包括将不恰当使用注册会计师姓名这一情况告知所有已知的使用者或征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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