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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率先试点宅基地有偿使用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个月,禹城市出台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对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超过法定面积进行收费。针对这一规定,禹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在致全市农民的一封信中,确定了应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范围和标准。仅用了一天时间,禹城市十里望回族镇冉庙村应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全部收缴完毕,共收到11778元。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取,给下一步宅基地退出、流转奠定了基础。

禹城率先试点宅基地有偿使用

超面积要交钱,给下一步宅基地退出、流转奠定基础

农村大众》记者 戎 宁

5月26日,禹城市辛店镇大秦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定下了每年200元/亩的村内空闲地承包价。大秦村党支部书记秦庆文说:“我们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已基本完成,有的村民一看超占的宅基地和空闲地都在收费范围内,原来占下的这些空闲地就不想要了,集体再把这些统一发包。”

上个月,禹城市出台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对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超过法定面积进行收费。作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之一,禹城市宅基地有偿使用迈出了宅基地改革的重要一步。

据了解,《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最多不超过264平方米。针对这一规定,禹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在致全市农民的一封信中,确定了应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范围和标准。

在公开信中,禹城将宅基地有偿使用收取范围分六种情况:一户一宅的,超出264平方米的部分;一户多宅的,超出法定应分配宅基地面积部分;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受赠房屋或其他方式合法使用的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而未分户的,两代或两代以上共同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超出法定应分配宅基地面积部分;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上学、入伍、工作等原因退出集体经济组织,且在原籍拥有宅基地的,参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执行;占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外的空闲地、坑塘等,一并计入有偿使用范围。公开信还发布了收费标准。

“一户一宅”的,有偿使用根据其超起征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超出面积不足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元/m2计费;超出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且不足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3元/m2计费;超出面积大于等于15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m2计费。

“一户多宅”的,其中一宅超法定面积的,超过部分与多宅部分累计按照阶梯式计费;一宅未超法定面积的,多宅部分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剩余面积按照阶梯式计费。(www.xing528.com)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在农村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计费,每年2元/m2,以其他方式在农村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计费,每年3元/m2

仅用了一天时间,禹城市十里望回族镇冉庙村应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全部收缴完毕,共收到11778元。这笔钱存入了村集体账户,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冉庙村村民王付生家里一共十口人,两个孩子和他住在一块。“我家宅子一共350平方米,这是算上了院落的面积。两个孩子和我们两口子算是三户,宅基地面积是3个264平方米,所以我家不用交钱。”王付生说,“十口人住在一起不太方便,两个孩子想盖房,但是村里没多余的地方。”

“你想要盖房没地方盖,他却占着不退出,这在农村很常见。通过宅基地改革,多占的宅基地现在有偿使用了,有的村民会选择退出,这样一来,村庄在有限的建设面积内,可以更好地合理规划和调整使用宅基地。”冉庙村党支部书记尚光秀介绍,全村共142处宅基地,近一半超面积,农户从交几块钱到一两千块钱的情况都有。

除了解决宅基地的供需矛盾,村内闲置地的回收利用是禹城市这一轮宅基地改革的重点。辛店镇党委书记庞吉民告诉记者,辛店镇已拆除闲散宅基300多处,81个村基本完成了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目前正在进行闲散地发包。

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取,给下一步宅基地退出、流转奠定了基础。“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村一户两宅、三宅、四宅的情况都有。现在要收宅基地使用费,有的村民提出要有偿退出。有几户已经签了退出协议,但具体的退出标准还在协商中。”辛寨镇苏庄村党支部书记柴洪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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