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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平原战争:毛泽东等致朱德等电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乙)党与八路军部队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应坚决采取尽量广泛发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尽量发动最广大的群众走上公开的武装抗日斗争。(丙)根据上述方针,应即在河北、山东平原划分若干游击军区,并在各区成立游击司令部,有计划的系统的去普遍发展游击战争,并广泛组织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

发展平原战争:毛泽东等致朱德等电

(1938年4月21日)

朱、彭、刘、徐、邓转陈、陈、朱瑞、宋、聂荣臻彭真、尚昆[1]诸同志:

(甲)根据抗战以来的经验,在目前全国坚持抗战与正面深入的群众工作两个条件之下,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扩大的发展抗日游击战争是可能的,坚持平原地区的游击战,也是可能的。

(乙)党与八路军部队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应坚决采取尽量广泛发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尽量发动最广大的群众走上公开的武装抗日斗争。秘密的抗日斗争,只有在敌人统治的城市与铁道附近,才成为主要的方式。

(丙)根据上述方针,应即在河北、山东平原划分若干游击军区,并在各区成立游击司令部,有计划的系统的去普遍发展游击战争,并广泛组织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

(丁)在收复的地区应即建立政府,设法多少恢复当地的抗日秩序,这些政府由上级或司令部委任,或由民众团体推选,都跟随一个游击队行动,发布简单的布告与法令,组织民众抗日斗争,镇压汉奸,保护民众利益,帮助部队筹借给养等。

(戊)在范专员、丁专员[2]的地区,仍有原来的政府,应即经过统一战线的推动,迅速改造与加强政府,使之成为人民的抗日政府,吸收坚决有能力的分子参加进来,洗刷腐化无能的分子,使政府部队人民密切联系起来。

(己)吸收民间的枪支加入游击队与军队,要采用宣传说服借枪(可给借枪证)的办法,或发动民众自带枪支来当游击队,筹粮筹款以自愿及公平摊派为原则,并注意逮捕城市及车站的大汉奸[3]筹款。

(庚)以人民自卫军为主要的群众组织形式,可能时在〔再〕组织农会及青年团体。

(辛)对于会门土匪采取慎重的态度去应付,依据具体可能条件去改造他们。(www.xing528.com)

(壬)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大部分的党员担以抗日积极分子面目出现,担负各种公开工作。

(癸)发展党的组织,一般要保持秘密。

毛、洛、胡[4]

二十一日

选自《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

[1]指朱德彭德怀刘伯承徐向前邓小平转陈再道、陈菁玉(即李菁玉)、朱瑞、宋任穷、聂荣臻、彭真、杨尚昆

[2]范专员、丁专员,指山东省第6区行政督察专员范筑先和河北省濮阳专员丁树本。

[3]大汉奸,另一件为“大批汉奸”。

[4]指毛泽东张闻天刘少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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