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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管理及其壁垒措施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国对外贸易管理措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关税壁垒,二是非关税壁垒。二者合在一起被称为贸易壁垒。海关是设在边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之一是征收关税。在国际贸易中成套设备、船舶等商品通过出口信贷促进出口。因此,中美两国的贸易摩擦也有加剧之势。近年来钢铁、大米、汽车配件和玻璃等再度成为两国贸易摩擦的焦点。

国际贸易管理及其壁垒措施

  外贸政策是指国家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一定时期内国家对外贸易政策。

  根据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历史,外贸政策一般可分为自由贸易政策与保护贸易政策两大类。其中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外贸不加干涉和限制,允许商品的自由出入。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利用各种奖出限入的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一个国家采取什么贸易政策,通常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决定。

  各国对外贸易管理措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关税壁垒,二是非关税壁垒。二者合在一起被称为贸易壁垒。贸易壁垒是一个国家为了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障碍,一切贸易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奖出限入,鼓励本国出口,帮助本国商品出口而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关税是一个国家对进出该国国境的实物商品,由政府设置的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种。海关是设在边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之一是征收关税。海关征收关税的范围叫关境领域。一般说来,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若设立了经济特区的国家,则关境小于国境;若结成关税同盟的成员国,则关境超出国境。

  征收关税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此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Financial the Tariff)。二是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为此而对外国商品进口征收的关税称为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这种关税税率很高。

  关税是最广泛使用的保护贸易手段,但不是惟一的手段。战后,随着国际间的经济贸易合作加强,关税作为保护贸易手段的地位日益降低,代之以的是非关税壁垒。所谓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

  非关税壁垒的发展和加强,是与其特点分不开的。在防御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方面,非关税壁垒具有较强的限制作用,对市场竞争性结构的破坏超过关税。例如在弥补配额的情况下,一旦配额使用完毕,外国竞争者就被拒之于市场之外,这就增强了国内厂商的垄断力量,而关税虽造成不利的成本条件,但常常可以被突破。同时关税税率属于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其变更须经法律程序,而非关税壁垒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随时采用。

  发达国家在限制进口的同时,又积极鼓励出口,为此采取各种措施奖励本国产品的出口,其中主要有:

  1)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

  这是利用银行贷款扩大出口。在国际贸易中成套设备、船舶等商品通过出口信贷促进出口。这些产品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价值大,为了扩大出口,都设立或指定专门银行办理出口信贷业务

  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Export it Guarantee)(www.xing528.com)

  发达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贷款,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

  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这是国家为出口企业提供获利的条件,承担经济和政治风险,以此促进出口。

  另外,在经济方面,发达国家还采取出口补贴、外汇倾销等措施,向出口厂商提供各种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在组织方面,发达国家广泛设立或改组各种促进出口的行政机构,协助本国出口厂商对国外市场的扩张。这些行政机构对出口厂商所提供的协助是多种多样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美国出口不断增加,我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也在持续增长。因此,中美两国的贸易摩擦也有加剧之势。据美国政府发表的统计,1989年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达569亿美元(我海关统计为21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其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贸易逆差国。1993年头两个月逆差继续增加,所以美国扬言要对中国采取制裁措施。预计中美之间的贸易战不可避免。

  日关之间的贸易摩擦已有40多年的历史了,日本在对美国的贸易战中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和作法。这些很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日本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由来已久,自50年代摩擦开始以来就未曾间断过,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从50年代的纺织品、60年代的钢铁、70年代的彩色电视机、80年代有半导体扩大到90年代以来的汽车、彩色胶卷、航空材料。近年来钢铁、大米汽车配件和玻璃等再度成为两国贸易摩擦的焦点。

  近几年来,摩擦已从同一点期内的单一商品扩大到几种商品,摩擦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双方在贸易摩擦中的斗争更加激烈,解决起来难度也更大。

  为了解决愈演愈烈和即将爆发的贸易摩擦问题,最近美国政府又向日本提出了设立日美两国政府间的“新定期经济结构协议”的构想(具体内容正在协商)。这是继1989年设立的“日美结构协议”和1993年设立的“总括经济协议”之后的内容更为广泛的协议。

  据认为,设立新协议的背景是:解决美国对日本贸易逆差不断扩大问题;要求日本放宽限制,进一步开放市场;促使个别商品贸易领域减少摩擦。

  目前日本外务省正在同大藏省、通产省等政府有关机构研究新协议的内容。对新协议是限定在两国间广泛的市场开放范围内,还是含盖世界贸易组织及亚洲经济等双方关心的问题等尚需与美方沟通。据说美国政府内部也在对新协议内容进行研究。今后双方将对有关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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