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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的特点及使用范围界定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临时用地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不改变土地权属。二是不改变土地用途,无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手续。三是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临时用地的特点及使用范围界定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不改变土地权属。二是不改变土地用途,无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手续。三是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的范围主要包括:

(1)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的用地,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www.xing528.com)

(2)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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