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被保险人的履约义务及通知要求

被保险人的履约义务及通知要求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交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的履约义务及通知要求

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如未履行上述规定义务,保险人对有关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对由于被保险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交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www.xing528.com)

(4)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对有关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