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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纱厂拆迁问题的思考与探讨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凡是辞职的人员,不管什么原因、什么时间离厂的,一律不享受纱厂拆迁的“欢喜钱”。上周六,我向政府有关人员了解到砖瓦厂拆迁属政策性关闭,政府对关停的长江两岸砖瓦厂明确规定了在职工人安置办法和退休工人补偿办法。三是关于城镇户口人员自己出钱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

关于纱厂拆迁问题的思考与探讨

第一,表明我的态度。

(一)这次纱厂拆迁,如果政府有补偿给退休工人的钱,企业绝不会克扣一分。

(二)凡是没能领到社保养老金的老退休工人,企业每月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春节慰问金,绝不会因纱厂拆迁而少发一分钱,至于提高问题,待拆迁谈好后再讨论研究出台相关规定。

(三)虽然政府没有要求我们补贴钱给退休工人缴居民医保,但我们决定纱厂拆迁后,现在享受居民医保补贴的退休工人,今后继续享受补贴。

(四)纱厂拆迁后,在厂一直做到退休的工人,只要在这次拆迁过程中,不制造、传播谣言,不煽动、不唆使、不组织、不策划、不指挥他人闹事的,企业酌情对他们发放“欢喜钱”。

纱厂拆迁,不仅使我在经济上得到减负,公司还债有了来源,而且使我在精神上得到减压。说实话,我觉得只要我在纱厂做厂长一天,就是一只脚踩在监狱里面,一只脚踩在监狱外面。因为我司现在还有7000多万元的负债,一旦市场不好,还不出贷款、还不出向私人借的钱、发不出工人工资,我是会坐牢的,这方面的事例比较多。所以说,纱厂拆迁我高兴,老同事肯定也会为我高兴。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政府没有要求纱厂拆迁要发钱给退休人员,但是我决定一定要发“欢喜钱”给你们,具体发多少,等补偿款到位后,企业会及时讨论研究,明确发放的金额、时间、办法、对象。不过大家期望值不要过高,因为企业的负债太多、涉及的人太多,还要投资改造新厂车间、继续生产,安排好在职工人,等等。

(五)凡是辞职的人员,不管什么原因、什么时间离厂的,一律不享受纱厂拆迁的“欢喜钱”。

各位老同事,纱厂拆迁,我不可以向政府漫天要价,所要补偿必须合情合理,要有法律依据(哪部法律、哪款条文规定)、政策依据(哪级政府、哪一年、哪个文件规定)、事实依据(以前拆迁的企业是怎样补偿的)。如果哪位老同事知道哪家企业拆迁,退休工人有补偿的,请你们在本月底之前写清楚交给纱厂办公室主任。上周二,我听人说有几家砖瓦厂拆迁,退休工人有补偿。上周六,我向政府有关人员了解到砖瓦厂拆迁属政策性关闭,政府对关停的长江两岸砖瓦厂明确规定了在职工人安置办法和退休工人补偿办法。如果哪个老工人能找到省市有关私营纺织厂拆迁、补偿退休工人的文件就更好了。

各位老同事,我64岁就在眼前,不好不顾脸面地同政府争吵。我非常想给自己的工作画个圆满的句号,搞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年纪大了出来走走不给人家指指戳戳,给自己在社会上留个比较好的名声,给子女、亲友、同学、同事、邻居、合作伙伴留个比较好的印象

第二,说明四件事情。

今天在这里说的四件事情,实际上过去公司相关干部都已向你们解释过了,现在你们中有人重新提出来,我认为有必要在这里再一一加以说明。

一是关于二船闸扩建、人员安置费4000元的问题。市政府有过文件规定,二船闸扩建工程需要安置的人被哪个单位接受,哪个单位就可以得到每人4000元的补贴,但要确保被安置人做到退休。被安置人退休了,不应再提安置费的问题,而且被安置人在职时和退休后享受的伙食补贴比其他工人多。(www.xing528.com)

二是关于因失地而享受社保待遇、企业停发生活补助费的事。这件事已向有关人员说明过,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2012年以来,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因失地而享受社保待遇本身就充分说明,你们是乡办企业的退休人员、是农民。你们没有田种了,所以政府对你们进行安置,解决你们养老问题,而没有要求你们原工作单位负责。《南通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18条明确规定:“享受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不重复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养老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三是关于城镇户口人员自己出钱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这部分人在厂里提取档案时,都与厂里签过《协议》。《协议》中约定,你们办理社保后,将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与厂脱离关系。

四是关于八一村十五组村民带田进厂的问题。过去纱厂租用十五组的田,不仅安排十五组人员进纱厂,而且每年按照政府规定支付村民小组青苗费。2010年,纱厂土地“使改征”,不仅按照国家标准支付了出让金(比同类型企业每亩土地多给7万多元),而且支付了组级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村级补偿,共计130多万元。所以说纱厂用十五组的田,该安排的人都安排了、该给的钱早已给足了。

第三,声明我的愿望。

现在,如果有人愿意接受纱厂转让,我愿意完全退出,不拿走一样东西、一分钱。有意接受纱厂转让的人,要负责还清纱厂所有债务,安置好在职的所有工人,发放好退休工人生活补助费等,并要服从政府规划,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把纱厂腾空搬清。请真心实意接受纱厂转让的人,在2017年9月5日前,拿出详细、规范、完整的接受纱厂转让方案,给纱厂工会和港闸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审阅,他们同意了,我就和接受人签订《纱厂财产转让协议书》,并请纱厂工会负责人和港闸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在《纱厂财产转让协议书》上签字见证。我所说的这些话不是假话,也不是气话,因为小型纺织厂前途渺茫,因为纱厂拆迁涉及的方面太多、涉及的人太多、涉及的矛盾太多。我参加工作43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复杂、棘手的问题。

2015年年底,棉织十一厂就有退休人员写信给区公安分局。他们说:“平常厂里有困难,所以我们不找厂里麻烦,今后如果惟越拆迁,我们是要钱的。因为十一厂和惟越是一个老板,厂里有了钱应该和我们大家分,否则我们是要闹事的,先和你们公安分局打个招呼。”大家都晓得,找厂里要钱的理由就像到纺织厂车间里找花丝一样容易。我已办理退休手续多年了,不想再费什么心思,不想再得罪哪个人了(包括过去告我状、反对过我的人),现在有人愿意接受纱厂转让,我求之不得。

上周我听说,有人打电话给老工人,谎骗已辞职离厂的人(甚至是38年前离厂的)到厂里来。说纱厂拆迁,过去在纱厂工作过的人都有钱分,快到厂里登记,现在已经登记了800多人,不去登记就没有钱拿,不肯来厂的人还要挨骂。在这里我想提醒个别人,不要再动歪脑筋唆使不明真相的人到厂里来了,也想提醒老同事们不要再被个别人忽悠、利用。如果你们轻信谣言来厂,万一出了问题,厂里是不可能承担责任的,叫你来厂的人也不会给你钱的,只有你自己负责。我认为有道理的事,一个人一句话就行了;没有道理的事,哪怕是一千个人、一万个人、一千句话、一万句话也没有用。2012年,某国营纺织厂部分工人为企业改制的事,堵了厂里所有大门、关停机台几个班,最后的结局是闹事的人没有得到一分钱,反而有几个“厉害人”进了看守所。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人都必须依法办事。

目前,纱厂才开始进行资产登记、评估,究竟什么时间结束、补偿多少钱、具体什么时间拆,我都无法知道。今后,如果再有人来厂和我说纱厂拆迁、要钱的事,我确实没有时间再重复今天所说的内容。

各位老同事,我在纱厂任职期间,如果你们认为我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敬请你们多理解、多谅解、多包涵、多担待。如果现在还有人不理解、不满意,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你想要解决的问题,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

各位老同事,我们在纱厂合作共事,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可以说都有不同程度的情谊。站到我业主的角度,理应为你们老同事多想想;你们作为我的老同事,也应站到我的角度多想想。大家换位思考,我相信纱厂拆迁带来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就会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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