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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及其估算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项目评价时,房产税计入成本费用,即管理费用中。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及其估算

1.房产税的一般规定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

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项目评价时,房产税计入成本费用,即管理费用中。

房产税按照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的,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式中,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设备设施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公式中的扣除比例通常为10%~30%。

(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其公式一般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www.xing528.com)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房产税的免征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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