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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政策梳理与分类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政策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也不尽相同。深化落实国家和上海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鼓励政策,拓宽政府采购种类,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政策梳理与分类

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政策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也不尽相同。综合现有研究,结合上海市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政策发布情况,可将其分为以下四类:规划类政策,立足于宏观战略布局,如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专项规划一类;指导类政策,立足于产业层面,主要有行业规范条件、准入管理规则、指导意见等;实施类政策,立足于具体举措,涉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管理办法和产品应用推广等工作;基建类政策,立足于基础配套,主要包括充电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扶持政策。

1.规划类政策

规划类政策主要是通用政策,上海市在制定新能源发展规划、汽车行业“十二五”规划、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以及制造业“十三五”规划中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有所提及,见表1-2。

表1-2 规划类政策

综合来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1)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战略目标和上海市汽车产业“十二五”规划中都强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目标是以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和高性能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以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为重点进行突破,同时支持鼓励燃料电池汽车提高性能和降低成本,加快技术研发和抢占市场,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产业体系和产业集群。

(2)“十二五”对新能源产业的阐述中将氢能源作为发展战略的重点,从氢能汽车入手,对氢储存、运输和加注技术进行规范化,促进形成安全可靠的氢气供应链,鼓励氢能技术和产品应用。

(3)上海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提出要重点发展燃料电池汽车、纯电动汽车和强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开展高比能量电池正负极材料、高功率密度燃料电池电堆等技术研究,提高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促进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突破,加大示范应用力度,保持动力/燃料电池、电驱动和动力系统等技术在国内的领先优势。围绕车联网技术及主动安全等方面,重点推动智能驾驶决策、车用环境感知与信息融合、汽车与设施V2X(Vehicle to X)信息交互、动力能源监测、动力系统控制与整车集成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率先开展特种车辆无人驾驶试验示范;重点支持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区建设,搭建服务汽车、通信交通的公共检测认证和标准研究测试平台;支持传感器芯片相关技术的突破和自主国产化。

(4)将上海定位成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集聚区,利用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的综合效应来提高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嘉定区应依托上海国际汽车城已建成的核心区、整车制造及零部件配套区、同济大学嘉定校区等主要区域,重点集聚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资源,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研发、试验和示范,加快完善汽车贸易、博览、旅游、信息服务等功能,建成具有国际水平的综合性汽车产业基地。浦东新区充分依托临港产业区的区位优势,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标准化。金山区加快推进混合动力轿车、甲醇轿车等新能源整车与关键零部件产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

(5)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明确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构建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实施新能源汽车3万—5万辆专项,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建立有效的共性技术平台共享机制,建立上海新能源汽车地方标准化委员会,开展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6)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鼓励嘉定等区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新型商业营运模式,加快建设配套体系。深化落实国家和上海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鼓励政策,拓宽政府采购种类,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2.指导类政策

从新能源产业升级出发,以“支持研发、推进产业、鼓励应用、加强配套”的原则,坚持“创新和集成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提出了破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瓶颈的突破性政策,具体政策参见表1-3。

(1)提供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科技投入一定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申报认定的先进技术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等。

表1-3 指导类政策

(2)对应用推广加大支持,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采购力度进一步强化,鼓励并支持个人和国企事业单位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规划和建设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站等配套设施。

(3)提供产业基地和检测服务来给予支持,主要扶持方向为在嘉定等区县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加强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开发、检测试验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支持鼓励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地方及国家标准等。

(4)在人才引进和金融方面提供支持,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等形式支持和引导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机构和基金,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和发展。为引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的国内外领军人才和优秀技术团队创造条件,重点实施高层次海外人才“千人计划”。

(5)引导分时租赁模式的创新发展,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背景优势,积极创新经营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源共享。(www.xing528.com)

(6)支持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应用纯电动货运车,取得本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鼓励其根据经营需求购买纯电动货运车,并优先支持需要申请小型货运车辆上牌额度的企业。

3.实施类政策

实施类政策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实施方案和鼓励购买及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暂行办法,提出重点扶持领域和实施方案,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专用牌照和补助资金做了详尽的规定,具体规定参见表1-4。

(1)提出新能源汽车商业模式、专项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发展目标,指出新能源汽车整车和汽车电子的重点实施领域和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具体从以下措施入手:积极对接国家产业规划,努力承担国家专项;积极突破关键技术,形成自主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品上市;以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加强公共平台功能建设,提高服务产业水平;促进配套设施建设,扩大示范应用规模。

(2)对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对消费者的要求,对车型的适用条件,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方式,专用营运额度和专用牌照额度的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等。

(3)在推广新能源应用实施方案层面,提出了车辆推广的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从组织保障、研发支持、政策保障、基础设施、标准制定、宣传教育以及安全保障七个方面入手,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表1-4 实施类政策

4.基建类政策

从2013年至今上海市共发布四项有关充电设施的政策,主要由发改委和交通委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制定,具体政策参见表1-5。综合来看,上海市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扶持主要有以下方面:

(1)引导组建专业型充换电企业。统筹安排国家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充换电企业的充换电设施提供财政资金补贴。同时鼓励电网企业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优质、便捷的配套服务。

表1-5 基建类政策

(2)按“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市级平台,政府对市级平台早期建设和运营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在国家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3)以项目和规划土地等方式对充换电设施给予支持。可根据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要求,利用市政道路修建充电桩,并在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鼓励以合建方式建设充电设施,同时可以结合原先规划的加油加气站进行选址安排。对于经论证确实需要以单建方式建设的充电设施示范项目,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将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在土地供应上予以支持。

(4)合理规划建设示范区,根据电动汽车使用情况和本市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示范区暂包括2个大型示范区及6个中小型示范区。2个大型示范区为嘉定国际汽车城、崇明岛,6个中小型示范区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虹桥商务区、杨浦新江湾城、闵行交大校区、奉贤南桥新城。

(5)鼓励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为方便用户查询,充换电企业应按照要求将基本数据接入市级平台,确保市级平台APP与企业平台APP的对接应用。市级平台应壮大技术支撑力量,加强全过程管理。对充换电设施接入率与充换电设施补贴挂钩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鼓励市级平台与充换电企业加强合作。

(6)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支持“互联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引入特许经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对平台建设能力不足的中小型充换电企业,鼓励其与已有企业平台的充换电企业合作,或与市级平台合作,通过协商接入运营数据,并在协议中明确设施安全等责任。支持专用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对于一些早期建成的、不符合现行标准而无法投入使用的充换电设施,鼓励充换电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及运营后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7)加强金融服务支撑。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为拓宽充换电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设施建设运营的特点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及保险品种。对于有良好诚信记录的充换电企业,支持其申报中央专项建设基金。

总体来看,上海市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政策覆盖的范围很广,尤其在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及鼓励发展充换电设施上力度较大,然而在行业规范条件、准入管理规则方面以中央的政策为主,并未有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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