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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中的当事人问题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处理这些问题,必须设计好公司治理安排。政府是一个特殊的公司治理当事人,公司主要通过纳税等手段来购买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物品。

公司治理中的当事人问题

会计角度来看公司的资产由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构成,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方程式背后涉及方方面面的当事人,他们在公司资产中承担各自专用性资产,因此都是公司治理要涉及的当事人,具体可分解为股东、债权人、经营者、雇员、供应商、客户、社会、政府等。除了股东之外的当事人在不同公司有着不同的界定。

1.债权人、经营者、雇员

公司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债权向债务人(公司)要求求偿权的。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形成若干债权债务关系,与之相关的具体会计科目主要有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员工薪酬、预收账款等,这些会计科目涉及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公司贷款、发行公司债券、商业赊欠等。在债权人与公司的合约中,由于债权人要承担到期无法收回或不能全部收回本息的风险,因此债权人对公司拥有监督权,并在特殊情况下拥有控制权,如破产清算。

从大的范围来看,经营者和雇员都是公司的员工。经营者处于直接对股东/董事会的第一层委托—代理链上,他们直接贯彻股东意图,控制公司的运营,这一层次上的公司治理主要是建立让经营者像股东一样思考和行动的制度安排。公司雇员则是科层框架中最末的一层代理人,他们直接面对经营者。随着技术进步的加快,雇佣劳动的前提逐渐让位于劳动雇佣资本,这对公司治理安排要产生一些影响,因为这时的经营者和关键技术岗位的雇员被纳入重要的人力资本范畴。从人力资本角度进行的公司治理安排要考虑经营者和雇员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及监督权和管理权。

2.供应商、客户和社区、政府(www.xing528.com)

这四类当事人尽管不一定作为完全的内生变量纳入公司治理,但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相当密切。经营者与供应商、客户和社区的关系最直接,供应商在公司中形成的专用性资产取决于它与公司的交易规模与合约期限。供应商对公司治理的关系更多地考虑其在公司中专用性资产的转换成本,而良好的公司治理也是吸引供应商形成特定公司专用性资产的前提,这之间是互为因果的。

客户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决定因素,将公司做大、做强本身就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客户的流动性特点决定了初始的客户关系取决于良好的公司治理,在网络经济中的客户锁定依赖到正反馈临界值,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强烈的外部压迫力来影响公司治理。

公司与社区之间最有可能形成相互套牢的关系。一方面,公司为社区提供了较好的税源和丰富的就业岗位,公司有要挟社区提供更优惠条件的博弈资源;另一方面,社区的土地、水源和忍受污染的行为又构成社区要挟公司的博弈资源。发展中的或者在招商引资阶段的社区可能更多地容忍公司的要求,而发达社区或者公司入驻后的社区则更多地要求复合准租金。要处理这些问题,必须设计好公司治理安排。

政府是一个特殊的公司治理当事人,公司主要通过纳税等手段来购买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物品。“政治企业家效用函数(效用函数通常用来表示消费者在消费中所获得的效用与所消费的商品组合之间数量关系的函数,以衡量消费者从消费既定的商品组合中所获得满足的程度)中的经济增长、就业以及他们的个人偏好等变量构成公司治理的重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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