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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商税制度:保障国家利益与商人合理利益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初,统治者是重视了该地区的繁荣。为了增加人君商税收入,做好百事,又能使商人有利图,周统治者制订了合理的商税制度。对违背市场制度的罚款,以能保证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以及交易的正常进行。对这些不法商人出售伪劣商品和偷漏税的诈伪等行为,予以惩罚,使他们不能继续欺骗钱财以坑害消费者,保证国家税收。可见,周代的税收制度已注意到两利的问题,即既要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要照顾商人的正当利益。

西周的商税制度:保障国家利益与商人合理利益

周初,统治者是重视了该地区的繁荣。

礼记·月令》商业繁荣,四方商品交流,确是利民又利国。为了增加人君商税收入,做好百事,又能使商人有利图,周统治者制订了合理的商税制度。这见《周礼·地官·司市》的记载:“廛人:掌敛市(之)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大意是:廛人管理税收,收税是按铺位位置、货物数量多少、质地等差,违背市场管理制度者则罚款,坐商按其店肆收税,不收其货物税,所得的税款上缴给管理国家财政的泉府。屠户则收其所屠牲畜的皮、角、筋骨,上缴给制造工具的玉府;滞销的珍异之物则按市价收购,上缴给管理王饮食的膳府。还规定:“国凶、荒、礼、丧,则市无征而作布。”即在遇到灾荒、瘟疫之年,和属于丧礼用的物品,市内一概不征税,以照顾人民的困难。(www.xing528.com)

从周初商税制度看,其收税是根据具体的不同情况而定税收多少,是比较仔细认真的。为使商人不遭到损失以提高其经营的积极性,政府对其滞销的珍异物品则按市价予以收购。对违背市场制度的罚款,以能保证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以及交易的正常进行。对这些不法商人出售伪劣商品和偷漏税的诈伪等行为,予以惩罚,使他们不能继续欺骗钱财以坑害消费者,保证国家税收。可见,周代的税收制度已注意到两利的问题,即既要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要照顾商人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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