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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术语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住房贷款中,需借款的数额一般为所购住房总价减去首期付款后的余额。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偿还比率通常为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比率。如果是部分提前还款,一般来说,会导致借款人贷款期限缩短或在剩余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额减少,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术语

(1)首期付款 简称首付款、头款,是指购买住房时的首次付款金额。

(2)首付款比率 是指首期付款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率。一般有最低首付款比率的规定。如最低首付款比率为20%,则一套总价为50万元的住房,购房人的首期付款应为10万元。

(3)贷款金额 简称贷款额,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的数额。在住房贷款中,需借款的数额一般为所购住房总价减去首期付款后的余额。

(4)贷款价值比率 又称贷款成数,是指贷款金额占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比率。如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房地产价值的80%。

(5)贷款期限 是指借款人应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期限。

(6)贷款利率 是指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贷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7)分期还款额 是指在分期偿还的贷款中借款人每期应偿还贷款的数额。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通常采用按月分期还款方式,因此分期还款额具体为月还款额,即借款人每月应偿还贷款的数额。为了适应借款人多方面的需要,市场上也出现了每两周为一期的还款方式,被称为“双周供”。

(8)偿还比率 也称收入还贷比,是指借款人分期还款额占其同期收入的比率。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偿还比率通常为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占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比率。在发放贷款时,通常将偿还比率作为衡量贷款申请人偿债能力的一个指标,并规定一个最高比率,如将这一比率控制在50%以内,即给予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金额不使其月还款额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9)贷款额度 也称贷款限额。贷款人一般会用不同的指标,对借款人的贷款金额作出限制性规定,例如: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某一最高金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按照最高贷款成数计算出的金额;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按照最高偿还比率计算出的金额。当借款人的申请金额不超过以上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当申请金额超过以上任一限额的,以其中的最低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10)贷款余额 是指分期偿还的贷款在经过一段时期的偿还之后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数额。

(11)提前还款 是指借款人在约定的全部贷款到期日前将全部或部分贷款余额归还给贷款人的行为。如果是部分提前还款,一般来说,会导致借款人贷款期限缩短或在剩余贷款期限内每月还款额减少,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提前还款本质上属于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贷款人一般会对提前还款作出特殊规定,例如:要求借款人提前10天或30天提出书面申请;部分提前还款的金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或不小于3个月的还款额;整个还款期内提前还款次数不得超过3次;按照一定比例或数额收取手续费或罚金。(www.xing528.com)

(12)展期和缩期 展期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在原来约定的贷款期限基础上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但延长后的总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贷款人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展期后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会相应减少。缩期是指在原来约定的贷款期限基础上缩短贷款期限。缩期一般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余额,在保持每月还款额不变时就会导致剩余贷款期限缩短;二是借款人未提前还款,而是单纯申请缩短贷款期限,此种情况会导致借款人剩余期限内每月还款额增加。另外,展期和缩期有可能导致实际贷款期限适用利率档次发生变化,对此,一般的做法是:自期限调整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所对应的利率档次执行,但期限调整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13)转按揭 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分为异名转按揭和同名转按揭两种情况。异名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同名转按揭是指正处在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了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把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

(14)“直客式”个人贷款 是利用银行网点和理财中心作为销售和服务的主渠道,银行客户经理直接营销客户,受理客户贷款需求。

(15)正常贷款 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或借款人未正常还款属偶然性因素造成的。

(16)关注贷款 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

(17)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对外借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或处理抵(质)押物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18)可疑贷款 贷款银行已要求借款人及有关责任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处理抵(质)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19)损失贷款 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20)“假个贷” 一般是指借款人并不具有真实的购房目的,采取各种手段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行为。

(21)个人信用征信 也就是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是指信用征信机构经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部门约定,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其客户了解相关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提供服务的经营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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