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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管理模式:概念及应用探讨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主管理模式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中,除过贷款业务中的金融业务委托银行办理外,其他业务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主管理和直接经办的一种模式。自主管理模式要求管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即具有相当实力的人、财、物基础。自主管理与委托管理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对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的正确定位以及理顺关系等七个方面。

自主管理模式:概念及应用探讨

自主管理模式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中,除过贷款业务中的金融业务委托银行办理外,其他业务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主管理和直接经办的一种模式。自主管理模式是对部分委托管理模式中自主管理范围的扩大,是部分委托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主管理模式要求管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即具有相当实力的人、财、物基础。

自主管理与委托管理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对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的正确定位以及理顺关系等七个方面。一是准确定位业务三方之间的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成为纯粹的客户与银行的关系。二是管理机构在银行结算柜台直接开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单位直接在银行结算柜台开户,改变了过去只在银行房地产信贷部或其内设机构开户,银行房地产信贷部或其内设机构再在结算柜台开户的做法,摈弃了银行房地产信贷部或其内设机构这个中间环节,实现结算上的“直通车”。三是理清了账户管理职责。银行只承担结算职责,不再为缴存单位和个人开设和登记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四是实现了账户的正确归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为缴存单位和个人开设、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明细账和个人明细账,银行不再承担这一职能。五是采用了法定的结算程序。在办理资金结算中,不再使用管理机构自制的内部结算凭证,统一采用国家法定的银行结算程序和结算凭证。六是摆正了管理机构与银行的地位关系。纠正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是“会计出纳”的关系定位,明确了二者是互不隶属的业务协作单位,突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地位。七是委托业务范围仅限于金融业务。鉴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非金融机构性质,只将发放贷款的相关金融业务委托银行办理,其他业务均实行管理机构自主管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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