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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许可要求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准许生产制度。从行政管理方式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的准许生产制度和食品生产者实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都属于涉及人身健康的行政许可行为,都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加工条件,经相应的许可程序后,准予许可获得许可证书的,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加工活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准许生产的食品品种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得超出准许生产的品种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许可要求

上海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准许生产制度。从行政管理方式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的准许生产制度和食品生产者实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都属于涉及人身健康的行政许可行为,都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加工条件,经相应的许可程序后,准予许可获得许可证书的,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加工活动。

1.品种目录

(1)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上海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品种目录管理,品种目录由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编制,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在制定品种目录时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在大城市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向规模化转型;二是坚持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着力培育和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建立地方小食特色品种;

(3)《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2015版)》,将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品种整合为三大类10个品种,分别为地方传统特色豆干类(马桥豆腐干、枫泾豆腐干、金泽豆腐干)、地方传统特色蒸糕或松糕类(崇明糕、枫泾状元糕、金泽状元糕、叶榭软糕、高桥松饼、高桥松糕)和地方传统特色白切羊肉。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办理

(1)申请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首先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列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品种目录,在取得包括此食品生产加工范围的营业执照后,方可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申请。

(2)基本条件(www.xing528.com)

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②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和卫生、污水及废弃物处理设备或者设施;③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④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3)审查与决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以下简称准许生产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征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必要时对其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许生产,颁发准许生产证,并在作出准许生产决定后,通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4)经营范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未取得准许生产证并经工商登记,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准许生产的食品品种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得超出准许生产的品种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5)准许生产证的有效期

准许生产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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