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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流程解析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资料及要求申请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理论上来说,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尽可能模拟母乳,配方数量不应过多。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需要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其附件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流程解析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1)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定义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含量。

(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申请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当为具备相应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检验能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包括拟在我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

申请人还要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项目实施逐批检验。

(3)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资料及要求

申请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品配方研发报告、生产工艺说明、产品检验报告、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理论上来说,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尽可能模拟母乳,配方数量不应过多。按照国内实际情况和产品配方研制原则,兼顾鼓励企业开展产品配方研制创新,要求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经科学证实并具有明显差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共9种产品配方。

(4)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共同使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规定

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求,规定同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可以由集团公司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生产,但其他全资子公司应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具备生产该产品配方的相关条件。集团公司应当在组织生产前,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书面报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www.xing528.com)

(5)对标签、说明书的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标签、说明书样稿以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对标签和说明书涉及产品配方的声称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应当与获得注册的产品配方的内容一致,并标注注册号;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原料来源、适用月龄等事项的标识标注;三是规定了标签、说明书禁止声称的内容,如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等。

(6)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申请人需要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其附件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产品配方变更等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审评,作出审评结论。企业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等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进行核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决定。

准予变更注册的,注册证书发证日期以变更批准日期为准,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

(7)延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申请人需要延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审评,作出审评结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决定。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重新计算。

(8)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

①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②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与注册有关的工作;③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样品申请注册;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④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⑤不得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⑥不得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擅自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事项;⑦标签、说明书涉及产品配方的声称要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一致;⑧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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