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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内容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约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投诉举报调查等。监督抽检,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所采购、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和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生产食品的机械设备、生产加工场所和环境等进行抽样,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的活动。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约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投诉举报调查等。

(1)行政许可,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核发许可资质,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审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注册等。

(2)行政检查,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是否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

(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4)监督抽检,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所采购、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和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生产食品的机械设备、生产加工场所和环境等进行抽样,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的活动。(www.xing528.com)

(5)行政处罚,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的活动,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和吊销许可证等。

(6)责任约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其所监管的行政相对人出现了特定问题,为了防止发生违法行为,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地点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协商,然后给予警示、告诫的一种非强制行政行为。

(7)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性质、影响的范围以及责任主体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消除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危害等的活动。

(8)投诉举报调查,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查明事件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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