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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材料的妥善保管与管理

时间:2023-06-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管人员应熟悉各类焊接材料的一般知识,按有关规定认真保管定期察看,发现有受潮、污损、错存、超期等焊条应及时处理。保管及发放记录中,应注明焊接材料的生产日期及重新做各种性能检验的日期,应在堆放的铭牌上注明“超期”字样。

焊接材料的妥善保管与管理

验收合格的焊条、焊丝、焊剂应按牌号、规格、批号分别储存在温度为5℃以上,相对湿度不超过60%的库房中,不允许露天存放或放置在有害和腐蚀性介质的室内。焊条堆放时必须垫高300mm,与墙壁距离300mm并留出出入通道,焊丝存放场地应保持干燥,焊接材料堆放整齐并挂铭牌。每包焊条、每袋焊剂、每捆(盘)焊丝必须标记清晰。待入库和验收不合格的焊接材料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库存焊接材料应建立管理台账,发放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于产品质量跟踪。

保管人员应熟悉各类焊接材料的一般知识,按有关规定认真保管定期察看,发现有受潮、污损、错存、超期等焊条应及时处理。

超期焊接材料的管理

1.库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焊条、焊剂及药芯焊丝的管理 超期焊接材料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检验原则上以考核焊接材料是否产生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为主,一般仅限外观及工艺性能试验,但对焊接材料的使用性能有怀疑时,可增加必要的试验项目。

2.规定期限自生产日期始可按下述方法确定:(www.xing528.com)

1)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或说明书推荐的期限。

2)酸性焊接材料及防潮包装密封良好的低氢型焊接材料为两年。

3)石墨型焊接材料及其他焊接材料为一年。

3.检验合格的超期焊接材料 对超期焊接材料经检验合格,对此次检验的有效期为一年,超出有效期,若此批焊接材料仍未使用(或未用完),在发放前仍须再次检验。保管及发放记录中,应注明焊接材料的生产日期及重新做各种性能检验的日期,应在堆放的铭牌上注明“超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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