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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工会运动与煤炭立法的背后历史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专门为采矿业起草的第一项重要立法是1769年故意伤害法。1799年的联合法宣布英国境内所有的工会组织是非法组织,工会成员是刑事罪犯。英国对工会运动的镇压持续了约25年,直到1824年至1825年一批议会法案的通过才宣告结束,这些议会法案废除了联合法和其他禁止工联主义的立法。在1830至1850年间,英国大约有二百多艘燃煤铁船下水。1842年法案是19世纪英国通过的11部重要煤炭法律中的第一部。

英国工会运动与煤炭立法的背后历史

英国专门为采矿业起草的第一项重要立法是1769年故意伤害法。这项法规的标题会使人对其法规内容产生误解,因为它的重点不是保护矿工免于伤害,而是惩罚那些破坏机器或偷煤的工人。英国煤炭业的工会运动比美国开展的早得多,当然它们被打压的也早得多。十八世纪中期,在其他行业工人的带动下,矿工也开始组织起来,试图改善工作条件。然而在工人们成功建立起常设组织之前,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手腕宣布工联主义违法。

1799年的联合法(The Combination Laws)宣布英国境内所有的工会组织是非法组织,工会成员是刑事罪犯。1799法案的打压措施被延用到来年的1800联合法,后者规定以下行为为非法:①参加要求涨工资和缩短工时的工人联合组织;②劝说其他工人辞去他们的工作;③参加以结盟为目的的集会;④向任何不愿参加此类行动者召集罢工或防御基金

英国对工会运动的镇压持续了约25年,直到1824年至1825年一批议会法案的通过才宣告结束,这些议会法案废除了联合法和其他禁止工联主义的立法。这些议会法案的通过反映了矿主为稳定行业而愿意做出部分妥协,他们要努力确保能为迅速增长的工业经济提供足够的煤炭资源

尽管之后工会出现在各地煤田,但英国采煤人口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方式起初并没有明显改善。然而随着19世纪30年代后期和40年代早期工人抗议的逐步升级,政府开始扮演调节者的角色,它平息劳资冲突的主要工具是皇家委员会。正如美国案例(马上会讨论到)所显示的那样,影响政府涉入的主要因素与当时要求煤炭优先供应的经济状况有关。

在英国,有几个主要的发展变化。首先,钢铁行业的生产力随着热风技术的引进而得以大大提高,而热风技术则依赖于煤炭。其次,在轮船、小船和驳船的建造中使用钢铁是经济可行的。蒸汽机交通因此得以推广。在1830至1850年间,英国大约有二百多艘燃煤铁船下水。最后,随着英国工业的大发展,公共铁路系统也发展迅速。1844至1846年间议会批准了180138901英镑投资以促进铁路发展。(加洛韦,1971,4)

煤炭工业也在增长。由于铁路的发展,那些曾经被认为无法进入的地区,现在也可以开设新煤田了。为了满足每年增长的煤炭需求,旧矿又重新开张,现存矿进一步深采。然而随着产量增加,职业死亡数也在增加。随着煤矿开始进入深层煤和含气煤层的开采,矿难数也开始上升,尤其是英格兰东北部煤田。东北部的圣希尔达矿(Saint Hilda mine)的爆炸使52名工人遇难,人们认为是这次爆炸促使了第一部旨在改善煤矿安全条件的法案的诞生,该法案在1842年通过。

1842年法案是19世纪英国通过的11部重要煤炭法律中的第一部。1850年通过了第一部规范煤矿检查的法律,该法律在之后的50年中被多次修订。这样可以说英国的矿工比他们的美国同行更早地通过立法解决他们的不满,包括在工会组织和安全问题上都是如此。

理论上,这些法律代表了英国政府对解决矿工问题的庄严承诺,但事实上,这些立法对当前劳工关系的改变微乎其微,特别是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马克思对这些最早的法案及其影响有过详尽的评述,这段评述在皇家委员会的报告中被详细记录下来[1]:(www.xing528.com)

1840年调查委员会揭露了骇人听闻、令人愤慨的事实,这在整个欧洲成为一桩如此大的丑闻,以致议会为了拯救自己的良心,不得不通过了1842年的矿业法,这项法律仅限于禁止使用妇女和10岁以下的儿童从事井下劳动……

虽然1842年以来已经不在井下使用女工,但是她们仍被用来在井上装卸煤炭等物,把煤桶拉到运河边和火车旁,选煤等。最近3—4年使用的女工大有增加。

另一个法案是1860年制定的矿山视察法,规定矿山要受专门任命的国家官员的检查,不许雇佣10—12岁的儿童,除非他们持有学校的证明或者按一定的时数上学。由于任命的视察员少得可笑,职权又很小,加上其他一些下面将要详细叙述的原因,这项法令仍完全是一纸空文……[2]

1865年大不列颠有3217个煤矿和12名视察员,约克郡的一个矿主(1867年1月26日《泰晤士报》报道)自己曾计算过,撇开视察员的纯事务性工作(而这就占了他们的全部时间)不说,每个矿山每10年才能被视察一次。无怪乎近十年来[3]惨祸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有时一次竟丧生200—300名工人)……

最后,马克思对1866年皇家委员会所使用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评论,询问证人的方式使人想起英国法庭的反问法,就是律师乱七八糟地提出各种无耻的模棱两可的问题,力图弄得证人糊里糊涂,然后对他的话加以歪曲。在这个调查中,委员会成员自己成为了反问者,其中有矿主和矿山经营者,证人是矿工,大部分是煤矿工人。这套滑稽戏最能说明资本的精神了。[4](Marx,1869,494—503)

马克思把矿工利益放进了他的观察视角中。无疑,煤矿取得了一些进步,19世纪逐年下降的死亡率就是明证。工人被允许组织起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会在煤田的地位很稳固。例如,第一个全国性工会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矿工联合会就因为财政问题在1848年倒掉了,自它成立仅仅存在了六年时间。英国和欧洲矿工相对于美国矿工的真正优势在于提前半个世纪把问题摆上了台面。

马克思这段话要表达的一个关键点是:矿山经营者对法律制定以及接受工人投诉的委员会有着很大的影响。另一点是法律实际上并没有缓解这些它要解决的社会问题。马克思用“一纸空文”(dead letter)这个术语来描述这些法律,因为政府很少为实施这些法规进行过任何努力(只是看到了一小部分被雇用的视察员来执行常规职能)。我用“形同虚设的法律”(dead law)这个术语作为标题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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