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工程量计量及提交月报表要求

工程量计量及提交月报表要求

时间:2023-06-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1.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工程量计量及提交月报表要求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招标时按设计图纸合有关计量规定估算的工程量,不需要很精确,编制清单时可按计算数量取整。用于工程价款支付的工程量应为承包人实际完成后进行测量计算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了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每月月末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月付款申请单时,应同时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其计量周期可视具体工程和财务报表制度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商定,一般可定在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若工程项目较多,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后亦可先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经监理人核实同意后,返回给承包人,再由承包人据此提交月付款申请单。

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进行收方测量后报送监理人核实。监理人有疑问时,可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的有关人员共同复核。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算。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完成后,在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付款时,应由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共同对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进行核实,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应注意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或漏算。

(一)工程量种类

1.设计(图纸)工程量

图纸工程量是指按设计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量,也就是按设计的几何轮廓尺寸计算出的工程量。例如,对于钻孔灌浆工程,图纸工程量就是按设计参数(孔距、排距、孔深等)求得的工程量。

2.施工超挖工程量

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施工开挖一般都不允许欠挖。另外为了保证建筑物的设计尺寸,施工超挖自然不可避免。

3.施工附加工程量

(1)施工附加工程量是指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增加的工程量。

(2)小断面圆形隧洞为满足交通需要扩挖下部而增加的工程量。

(3)隧洞工程为满足交通、放炮的需要设置洞内错车道、避炮洞所增加的工程量。

(4)为固定钢筋网而增加的固定筋工程量。

4.施工超填工程量

施工超填工程量是指由于施工超挖量、施工附加量而相应增加的回填工程量。

5.施工损失量

(1)体积变化损失量;

(2)运输及操作损耗量;

(3)其他损耗量。

6.质量检查工程量

(1)基础处理工程检查量;

(2)其他检查工程量。

7.试验工程量

(1)在土石坝工程中,为取得石料场爆破参数所进行爆破试验而增加的工程量;

(2)为取得碾压参数所进行碾压试验而增加的工程量。

(二)支付工程量

监理人应明确支付工程量的范围,这是目前部分监理人容易混淆的问题,两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一是认为支付工程量等于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二是认为支付工程量等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支付工程量与上述各种工程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从目前各种工程计量规则(例如FIDIC 计量规则、RICS计量规则,以及我国水利水电工程计量规则等)分析,支付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或称图纸工程量,FIDIC称之为净工程量)具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即大多数计量规则均以设计工程量(或称图纸工程量,FIDIC 称之为净工程量)为基础确定支付工程量。但是,支付工程量不一定是设计工程量(或称图纸工程量,FIDIC称之为净工程量)。因此,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约定支付工程量的计量规则,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对工程量进行计量。

(三)示例

计算下图所示的基坑开挖土方工程量。

本例中,基础工程量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是明确的,也是唯一的,但对于土方工程量,设计(图纸)工程量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计量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承包人实际开挖工程量计算支付工程量。该计量方法会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承包人实际开挖量越大,支付工程量也越大;二是不能起到鼓励技术、管理水平先进承包人的作用。

(2)按照基础底部最大尺寸计算支付工程量(图6-14中阴影部分)。采用该计量方法,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提到的两个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制定合同计量规则时,建议采用该种计量方法。

图6-14 基坑开挖土方工程量计算

(四)工程量清单规定

1.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是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部分,通常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有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作用是为竞标提供一个平等的报价基础。除此之外,工程量清单还具有以下作用。

(1)作为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2)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

(3)处理索赔的依据。

(4)编制物资、劳动力、施工机械计划的依据。

由于工程量清单如此重要,因此,填制工程量清单的各方都应认真对待。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注意防止清单中各项内容出现重复或遗漏,以免引起双重支付或索赔;承包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目的单价应加以仔细分析和复核,如发现工程量有出入,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要求予以澄清,确定一个既合理又有竞争力的定价,以期达到中标并增加盈利的目的。

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1)前言。在前言部分,应说明本工程量清单在签订合同中的地位;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应摊入单价内的费用项目名称;对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和漏报项目的处理原则,以及使用工程量清单应注意的问题等。

(2)工程量清单表格。编制工程量清单表格时,应做到简明、清晰、完整,高度概括而又便于理解和使用。工程量清单表格范例见表6-4。

表6-4 工程量清单

(3)计日工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存在工程量不确定的项目,或零星项目,或新增加的工程量等,需要采用计日工这一计价方式计算价款。计日工表一般包含劳务、材料、机械三种表格。表中的单价与合价由投标人填入,如表6-5所示。

表6-5 计日工单价表

(4)汇总表。将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汇总,连同暂定金额(备用金)、计日工表的总计汇编入表,构成汇总表,如表6-6所示。

表6-6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3.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及图纸一起参照阅读。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计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www.xing528.com)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有直接费、间接费、其他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投标时,其工程险的保险金额可暂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不包括备用金以及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加××%附加费,其保险费率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元,其保险费率为××%。上述两项保险费分别填写在工程量清单内该两项各自的合价栏内。施工设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48条和第49条的规定自行测算,并摊入有关项目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有关上述四项保险费的计量和支付办法规定在《技术条款》第1章内。

(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人为以包括在其他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6)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包价。报价货币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有关部分。

(8)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应由发包人填写,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使用。

(9)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至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10)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4.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

(模式一:按《技术条款》各章的专项工程分组)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

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专项工程序号,与《技术条款》中各章的章号相一致;第二段数字为单位工程序号,同一单位工程在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的第二段数字相同;第三段数字为该单位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

(模式二:按单位工程分组)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

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项工程序号,与《技术条款》中各章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项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

5.工程量清单格式

(1)分组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本合同的计量,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项目均应标明计量单位,其用于合同支付的计量单位,应以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为基本依据,并以计量支付便捷的原则予以确定。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人应将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一)总价承包项目分解

总价承包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仅是该项目的总价,为了使承包人能及时地得到进度付款,也为了在评标时评审该项目报价的合理性以及为了发包人安排资金计划的需要,通常要求承包人投标时提交总价承包项目的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的初步分解表。签订协议书后的规定期限内(本款规定为28天)还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分解表,经监理人批准后,作为总价承包项目计量和支付的依据。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格式)如下: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格式)

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分解表,每一总家承包项目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计量规则

支付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或称图纸工程量,FIDIC称之为净工程量)密切相关,但是支付工程量并不一定等于设计工程量(或称图纸工程量,FIDIC 称之为净工程量)。支付工程量关键取决于计量规则和方法。水利水电工程各部分的通用计量规则见表6-7,包括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土方明挖、石方明挖、地下洞室开挖、支护、钻孔和灌浆、基础防渗工程、地基加固工程、土石方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沥青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疏浚工程、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预埋件埋设、原型观测、建筑与装修等支付工程量的计量规则。

表6-7 计量规则、方法与支付规定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等,并按照下表列出的水利水电工程支付工程量计量规则,约定特定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规则和方法。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