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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的分类及评估标准

时间:2023-06-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验收类别1.法人验收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二)验收依据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工程验收的分类及评估标准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前4个项目验收为法人验收,后3个项目验收为政府验收。

(一)验收类别

1.法人验收

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由有关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

2.政府验收

政府验收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负责。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二)验收依据

工程验收应以下列文件为主要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规定。(www.xing528.com)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法人验收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三)验收期限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2年内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工并验收。

2.其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后;其他工程经过一个汛期、6~12个月)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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