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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制:如何建立并做好落实?

时间:2023-06-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消防责任制:如何建立并做好落实?

1.总降主管

设备保全部总降主管是总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总降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

(4)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制、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6)配合公司安监部门工作,制订总降消防应急预案并监督演练。

(7)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8)新投产设备要执行安全、卫生、消防“三同时”的规定,如未执行有权拒绝验收。

2.总降班长、技术员

在总降主管的领导下按本规定要求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如具体组织消防演练、定期检查等。

3.运行人员

(1)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2)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119)及报警方法。(www.xing528.com)

(3)发生电气火灾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4)室内发生电气火灾时应注意通风,防止中毒。

4.总降消防学习的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4日公安部令第61号)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09年4月13日公安部令第109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令第119号)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DL/T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GA 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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