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工程要做到持续快速的发展,先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先进的管理文化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规范有效的规章制度等是非常重要的基础保障。组织管理主要从以上4 项以及档案管理等共5 项进行综合考评。
1.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40 分)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为水管单位改革指明了方向,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要求,应着力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探索管养模式;深化岗位管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下工夫,用先进的组织管理营造和谐、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
考核内容:
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实行管养分离,内部事企分开;分流人员合理安置;建立竞争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竞聘上岗,对岗位人员实行聘用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和岗位薪酬分配激励机制。
赋分原则:
没有理顺管理体制,管理权限不明确,扣10 分;未实行管养分离,扣5 分,内部事企不分,扣3 分;分流人员未得到合理安置,扣5 分;未实行竞聘上岗,扣5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扣2 分;未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扣5 分,未建立有效合理的岗位分配激励机制的,扣5 分。
(1)没有理顺管理体制,管理权限不明确扣10 分。
已经按照《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及引滦实施管养分离的有关要求及时制订了改革方案,并延续性地组织实施,不扣分。2004 年,引滦各处建立的基本框架以及延续、调整等后续性文件不齐全,改革工作半途而废的,扣5 分。
(2)未实行管养分离,扣5 分,内部事企不分,扣3 分。
已经实施了内部管养分离、内部事企分开的,不扣分。分离工作只停留在表面,未真正实现事企分开,存在工资发放,领导签字、盖章紊乱等问题的,扣3 分。
(3)分流人员未得到合理安置,扣5 分。
按照相关的规定,分流出的人员,引水工程管理单位应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分流人员。未进行妥善安排,退休、内退等人员有上访或其他不良行为发生的,扣5 分。
(4)未实行竞聘上岗,扣5 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扣2 分。
按照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各个岗位实行公开竞争。有不实行竞争上岗聘用人员行为的,扣3 分;岗位职务描述不清晰、责任不明确、职权界定模糊、层级混乱、工作标准不明确、不具体的,扣4 分。
(5)未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扣5 分,未建立有效合理的岗位分配激励机制的,扣5 分。
建立了绩效考评体系,全面细致分解细化引滦工程管理考评标准,岗位实施分类考评、目标清晰、评价指标全面,不扣分。考评办法与标准雷同,岗位目标分解针对性不强、不具体,评价不全面,扣5 分。绩效考评结果与岗位相互结合,激励效果明显,不扣分。考评结果不真实,激励效果不明显,扣5 分。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30 分)
每个引水工程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名称、职能和人员编制都经过上级人事部门的批复。根据我国国情,这些单位的性质多数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管理单位应该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的要求,定岗、定编、定员。在岗位设置上,应体现精简、高效的原则,管理人员应职责明确;技术人员要不断充实新知识、新技术,对技术工人要进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具体文件参照津编事字〔2006〕190 号文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考核内容: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批文;岗位设置合理,按部颁标准配备人员;技术工人经培训上岗,关键岗位要持证上岗;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实施,职工年培训率达到30% 以上。
赋分原则: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无批文的,扣5 分;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多于部颁标准配备,或技术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的,扣10 分;技工不具备岗位技能要求,未实行持证上岗的,扣5 分;无职工培训计划,扣10 分或按职工年培训率未达到30%、20%、10%,分别扣0 分、5 分、10 分。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无批文的,扣5 分。
(2)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多于部颁标准配备,或技术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的,扣10 分。
应参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研究设定岗位,同时结合《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控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比例和数量。
(3)技工不具备岗位技能要求,未实行持证上岗的,扣5 分。
按照岗位管理的要求,新增人员的岗前培训,竞岗后所有上岗人员岗位知识、安全教育的培训等;关键岗位是指闸门运行工,变电站、泵站操作工、电工、观测工、水政监察员、安全监督员等必须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考核合格后,发放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技术工人是指泵站运行工、水闸运行工、河道修防工、水工监测工、渠道维护工、水文勘测工等。未进行上岗培训和岗位培训的,扣2 分,关键岗位人员和技工未持证上岗,扣3 分。
(4)无职工培训计划扣10 分,或按职工年培训率未达到30%、20%、10%,分别扣0 分、5 分、10 分。
制订了处级年度培训计划、部门培训计划;处级培训计划调整履行有关手续;参加培训票据有人力资源科意见;按时实施培训计划;培训效果良好,人员素质提升明显;参训总人数满足30% 的比例要求的不扣分。不满足以上要求最多扣10 分。
3.精神文明(40 分)
物质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精神文明建设是物质文明建设的动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三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相促进。要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在注重政治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内容:
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团结,职工敬业爱岗;庭院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范围内绿化程度高;管理用房按要求设置,管理有序;配套设施完善;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条例》行为发生;近3 年获县级(包括行业主管部门)以上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赋分原则:
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职工思想不稳定,扣10 分;绿化程度在本省属好、中、差,分别扣0 分、3 分、5 分;环境不优美,庭院不整洁,扣5 分;文、体、图书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扣5 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每起扣5 分;未获县级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单位称号的,扣10 分。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为,扣40 分。
(1)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职工思想不稳定,扣10 分。
单位领导班子由上级人事部门考核为优的为领导班子团结,职工无修炼法轮功、无告状或其他煽动人心的活动为思想稳定。领导班子不团结,扣5 分,职工思想不稳定,扣5 分。
(2)绿化程度在本省、市属好、中、差,分别扣0 分、3 分、5 分。(https://www.xing528.com)
考核总体绿化水平。绿化包括在生产、生活、工程管理范围内种草、植树,保持水土,净化环境。种植面积适宜进行植树种草的面积,高于95%不扣分,低于85%,扣3 分,低于75%,扣5 分。
(3)环境不优美,庭院不整洁,扣5 分。
主要考核机关、站点院区环境。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等,每发现一处,扣1 分,直至扣完。
(4)文、体、图书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扣5 分。
文、体、图书及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活动。每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 分。
(5)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每起扣5 分。
(6)未获县级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单位称号的,扣10 分。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行为,扣40 分。
4.规章制度(20 分)
引水工程管理不仅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与完善的管理法规,还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要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为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还必须加大宣传力度,重要制度要明示,分类执行和管理,做到人人皆知,并加强定期检查,做到奖罚兑现。
考核内容: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劳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总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内部管理目标考核和监督制度等,关键岗位制度明示,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好。
赋分原则:
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一项,扣1 分;关键岗位制度未明示,扣2 分;制度执行效果为好、中、差,分别扣0 分、5 分、10 分。
(1)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一项,扣1 分。
规章制度是指考核内容中所列的项目,在其他制度中包含有所要求的内容可视为有该项制度;处有关制度的牵头部门应做好制度分类管理、执行、统一修改、重新发布等工作。另外,除以上制度外,相关专业一些必要的制度也应具备并执行。有制度不执行,扣1 分;执行制度打折扣,发现一项,最高扣1 分;必要的制度每缺少一项,扣1 分。分数分配为8 分,扣完为止。
(2)关键岗位制度未明示,扣2 分。
关键岗位制度是指一线运行制度,明示是指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方便地看到,可以挂在墙上,也可以印刷成岗位手册,分发到人,或在内部信息网上浏览。不满足以上要求,扣2 分。
(3)制度执行效果为好、中、差,分别扣0 分、5 分、10 分。
该项为综合评定。
5.档案管理(20 分)
档案体现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档案管理包括技术档案、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档案要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档案室,做到资料齐全、分类清楚、查找方便,按时归档。积极引进现代管理手段,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考核内容: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档案设施齐全、完好;各类工程建档立卡,图表资料等规范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时归档;档案管理获档案主管部门认可或取得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
赋分原则: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 分;无专人管理,扣2 分;档案设施不齐全完好,扣2 分;工程没有建档立卡,缺一项扣2 分;工程技术档案分类不清楚、存放杂乱,扣2 分;不按时归档的,扣2 分;未获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认可或无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的,扣4 分。
(1)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决定》,档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归档、档案予立卷、档案借阅、保密等内容。无档案管理制度,扣2 分,用档案制度但内容不全也视为制度不全,扣2 分。
(2)无专人管理,扣2 分。
明确有人专门管理即可。
(3)档案设施不齐全完好,扣2 分。
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要做到三室分开(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适用,库房内保持清洁。要有防盗、防火、防光、防蛀、防潮、防高温的设施和安全措施。三室未分开,扣1 分,设施有缺项,扣1 分。
(4)工程没有建档立卡,缺一项扣2 分。
(5)档案分类不清楚、存放杂乱,扣2 分。
档案分为技术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文书档案。在管理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各类文件,如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材料、照片、胶片、声像资料等都应该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规律和特点分类保存,存放有序,便于查找。
(6)不按时归档的,扣2 分。
下一年6 月前应该完成上一年度的档案。
(7)未获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认可或无档案管理单位等级证书的,扣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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