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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3.1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计单位环境管理体系。

建设管理优化方案

3.11.4.1 组织领导

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公司分管副总负责、技术管理部直接归口管理的直线型组织结构;建立业主、监理、监测及施工单位共同参与、责任逐级分解、目标层层分解的工作机制;落实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有关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纳入主体工程建设计划中。工程建设期间,在召开的生产例会上多次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贯,并要求各施工单位以召开文明施工专题会议的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使施工单位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做好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环评方案要求,分别委托相关单位承担监测、专业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监测及监理人员提出的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对防止水土流失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验收阶段委托相关单位承担水保技术评估及环保调查工作,根据评估及调查意见及时整改,对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3.11.4.2 组织宣传

公司以宣传栏形式不定期地开展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和提高水保、环保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以“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为主题,集中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增强员工节能减排的责任感。

开展创建“文明施工工区”活动,保护环境,预防污染,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实现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目标,保证本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树立节约每度电、每滴油、每滴水的节能减排意识,创建节约型组织。实行精细化施工和管理,保障清洁能源生产。

3.11.4.3 规章制度

制定了《呼蓄电站工程施工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在工程施工期得以有效执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11.4.4 环境管理体系

呼蓄电站环境管理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面的管理。参建各方在各自合同责任范围内,工程环保的控制贯穿于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发包、工程施工直至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和项目保证期结束的全过程,对构成或影响工程环境的人员、工程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检测仪器、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环境等所有因素进行全面的监控管理。

(1)建设单位环境管理体系。呼蓄电站环境管理体系分外部管理和内部管理。

1)外部管理。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地方各级水行政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三峡集团科技环保部等部门组成,监督和检查呼蓄电站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作。

2)内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主管副总经理,并设置技术管理部具体执行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计划。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计划合同部等部门共同实施环境管理工作,呼蓄公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呼蓄公司分管副总、设计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和各承包商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环保水保领导小组。为加强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防治施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明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制定《呼蓄电站工程施工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办法》等环保管理制度和指导方案,明确技术管理部负责对施工区水土保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参建各方提出具体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施工行为,指导施工单位环保工作,建设单位编制了《呼蓄电站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措施》,对施工期各环境要素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做好渣场等各区域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以及施工区、生产区及生活区等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考核,并于2013年底取得了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CCI)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图3.11.4)。

图3.11.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设计单位环境管理体系。设计单位根据设计控制程序和要求,负责设计图纸的交底,配合建设单位编写图纸交底纪要,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关于工程环境质量方面的联系单,参加现场工程质量的验收等工作。

(3)监测单位环境管理体系:

1)水保监测。内蒙古水土保持监测站成立了该项目水保监测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5个人组成。2013年,监测站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技术报告质量管理制度》,内容涉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中对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监测数据的采集必须符合技术规程的规定,实事求是,监测成果必须严谨,有根有据。所有监测数据经现场工作人员实地记录,项目负责人复核后,由总监测工程师对整编后的数据进行审核方可形成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监测过程资料按照不同的监测项目进行归档管理,并由专人负责。通过严格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认真工作,监测成果质量不断提高,在技术服务工作中树立了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环保监测。呼和浩特市环保监测中心站根据项目特点,由站一把手牵头,副站长兼总工主抓负责制,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采集可靠性,严禁编造、篡改监测数据,保证监测成果准确性,有据可查。所有监测数据设置专人采集、专人监督,经现场工作人员实地记录,专人试验分析,从而分别成立数据采集、实验分析及报告审查工作组,分工负责。中心站设置三级校审制,严格按照《内蒙古呼蓄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采用的标准进行监测,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则采用新标准进行校核。进一步保证监测报告科学严谨准确。

(4)监理单位环境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成立专门监理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电站建设监理按照自身管理体系要求,并根据工程进展具体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结合业主现场管理的具体规定,制定监理工作制度,包括:①人员岗位职责;②实施细则编制制度;③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制度;④工程开工审批制度;⑤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⑥工程质量检验制度;⑦巡视监理制度;⑧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制度;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

监理单位采用现场记录、发布文件、巡视检查、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等方法开展监理工作,突出工程环保的事前控制。监理单位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各项环境管理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和电站工程建设部发布的工程环保管理各项制度。监理单位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工作例会,根据施工环保验评标准严把质量关,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和工艺控制及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5)施工单位环境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要求体系完整、运转正常,各项环保及水保管理制度完整,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现场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认真执行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遵守建设单位发布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监理单位制订、发布的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的监督和检查。做好监检中的配合工作和监检后的整改、信息反馈工作。

3.11.4.5 建设过程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积极推行招标投标制,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未单独招标。根据招投标结果,在与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将各项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内容和要求列入主体工程合同约定。(www.xing528.com)

(1)筹建期环境管理。筹建期环境管理主要任务如下。

1)根据主体工程的分标方案,制定环境保护工程的分标方案并编制《呼蓄电站施工期环境保护实施规划》,将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标书中。

2)根据工程实施进度计划,确定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并编制《呼蓄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规划》。

3)开展电站工程环境保护各标如地下系统废水处理标、砂石加工系统废水处理标、生活污水处理标等的招标工作。

4)编制各土建工程标“技术条款”的环境保护部分。

5)筹建环境管理机构,对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施工期环境管理。为减轻施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环境管理主要任务如下。

1)根据各环境保护标及土建工程标的施工进度,设计单位提供技术文件,并进行技术答疑和现场技术服务。

2)贯彻执行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规条例。

3)制订本工程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编制年度环境质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审定监测计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实施监测计划。

5)加强工程环境监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理部门实施工程环境监理。

6)组织实施工程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环保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

7)协调处理工程施工带来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

8)加强工程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各级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环境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3)运行期环境管理。电站运行期环境管理是监测上、下水库库区水质变化和工程区水土流失情况,对监测成果及时进行分析,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予实施。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2010年主体工程开工,2015年建成各项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基本依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要求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实施完成。

3.11.4.6 “三同时”制度执行

工程招标技施阶段按“三同时”要求开展了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招标和设计,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保护手册,明确了合同条款环保要求,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及环境保护按要求落实。

工程开工以来,建设单位始终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成立了由建设、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主要领导牵头,以专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并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及环境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全面规划并认真落实电站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作。

设计单位根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设计符合工程实际的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监理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不定期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的相关人员重点巡查,对渣场、料场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对水土流失重点区域,要求设计单位进行重点设计,防止弃渣场、料场水土流失,避免对渣场、料场周边产生不利影响。

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制定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目标,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及措施;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意识;实行组织管理科学化、现场设施标准化、工程施工程序化、作业行为规范化,从而保证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质量,以达到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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