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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动态等级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当天或违法事实认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及评定日期张贴于公示牌上,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由市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查询公布。

上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优化方案

为加强对餐饮服务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便民饮食临时备案公示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于发证或卡后1个月内进行第一次量化分级监督检查,并给予动态等级评定。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自建交易网站或者第三方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或者链接其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公示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清晰。信息发生变化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十日内更新。

1.关于等级划分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2)动态等级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笑脸”“平脸”和“哭脸”三个脸谱图形表示。

(3)年度等级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一个统计年度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字母表示。

2.关于评定程序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采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监督检查表》进行检查评定。

3.关于评定标准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监督检查表》监督检查后,计算食品安全关键项目和一般项目的不符合项次,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监督检查表》中的评定标准进行动态等级评定。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一个统计年度内历次(≥2次)的动态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年度等级评定,评定标准按照“餐饮服务单位年度等级的评定标准”(表6-1)。持临时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进行年度等级评定。

表6-1 餐饮服务单位年度等级的评定标准表

(www.xing528.com)

4.关于等级公布

(1)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餐饮服务提供者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第一次监督检查时发放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

(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当天或违法事实认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及评定日期张贴于公示牌上,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3)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由市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查询公布。

5.关于等级公示的管理

(1)公示牌的样式由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制定。

(2)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提供者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摘下、毁坏、涂改或遮盖公示标志。

(3)公示牌摆放、悬挂或张贴至对该单位的下一次量化监督检查更换公示为止。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拒不摆放、悬挂或张贴、遮盖公示牌的,或故意违反分级管理制度的单位采取重点监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6.关于检查频次调整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依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调整检查频次。对动态等级评定为“良好”的单位可适当降低监管频次;对评定为“较差”的单位应提高监管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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