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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生态伦理对设计的影响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传统设计文化的发展,有其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黄河流域以独特的位置和自然条件成为我国农业文明的摇篮。宗法制度的影响非但没有衰减,还在某一种程度上得到了提升。这些文字性的记录,已被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考古发掘所证实。中国古代先民的宗教意识一开始是从对于神仙的膜拜和尊敬诞生出来的,并不是西方那种绝对服从和绝对信仰。

道德与生态伦理对设计的影响

中国古代传统设计文化的发展,有其特定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中国在亚欧大陆东部,四周的环境相对比较封闭。其北方有着广阔的沙漠草原,其西面有着干旱的沙漠和巍峨的高原,其南面有着生物丰富的热带雨林,其东面,有着浩瀚的海洋。这个独特的地理环境位置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条件,使它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免受来自异域文化的冲击,形成了一个历史悠久又自成体系,具有一定稳定性的文化系统。

传统文化以农业为基础,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长江和黄河孕育了中国古代文明,是我国文明的发祥地。黄河流域以独特的位置和自然条件成为我国农业文明的摇篮。黄河的黄土层是河水在流经黄土高原时流水的大力度冲击形成的;黄河的丰富水利资源来自于黄河的众多水量以及它的各个支流;黄河所处的是温带季风气候,四季比较分明,特别适合农作物的生长。中国古代辉煌的农业文明的发生和发展都源于这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

作为传统生活方式的稳定定居生活是聚集同族人一起居住,它以农业为主要生存方式。血缘关系是联系整个族群纽带,把彼此联系到一起。社会等级的划定也有赖于血缘关系的亲近和疏远。巩固国家统治,稳定民心,凝结国家、人民、种族的关系是靠血缘关系来实现的,这是一种独特的社会规则。《周易》中也有这种血缘关系的宗法道德:“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在社会等级方面,《周易》记载:“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说卦》)这里展现了在天地万物与自然之间有着一定的规律变化和稳定的秩序,这跟人间的伦理关系是相统一的,因此,顺应自然的方法就是合乎伦理关系,是人伦关系印证天地的宗法伦理关系。

社会关系的变革——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并没有影响到人和人之间的血缘关系。秦汉之后,我国的封建文化逐渐根深蒂固,从表面上看,古代帝王不再利用血缘上的联系来维持整个国家的正常运转,可是帝位世袭、家国同构等制度和思想一直没有改变过。这只是将宗法制度融入到了封建轨道而已,礼教禁忌、内部调节,如出一辙。宗法制度的影响非但没有衰减,还在某一种程度上得到了提升。由于伦理道德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逐渐固定下来,人与人之间的血缘联系也慢慢演变成了一整套的宗教制度体系,并且在社会中获得了认可和支持。

《周礼·考工记》中记录不同身份地位所用器物是严格加以区分的,器物的种类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关系进行了登记划分。人伦关系的目的是规范人们心中的等级观念和社会关系,表现出来就是“礼乐制度”。礼乐制度的本质其实也是等级制度,通过人们共同认可的礼仪法制来体现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和联系,从而给安稳和谐的社会秩序打下基础。根据《山海经》记载,黄帝曾作礼祭神驱鬼;《吕氏春秋》有颛顼作礼乐祭上帝的记载。可见“五帝”时代已有了“礼”这样的一套东西。《韩非子·十过》也有记载:“尧禅天下,虞舜受之,作为食器,斩山林而财之,削、锯修其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为食器。诸侯以为益侈……舜禅天下,而传之于禹。”《墨子·耕注》有夏启铸九鼎成为传国宝重器的记载。可见夏时已有木制和青铜的礼器,而且根据祭礼需要,木制礼器上还采用彩绘的装饰手段。这些文字性的记录,已被山西襄汾陶寺遗址的考古发掘所证实。可以这样认为,宗教制度是设计文化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样宗教制度的进化也使设计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礼记》曰:“俎豆牲体,存盖。皆有等差。所以明贵贱也。”对“俎”的使用记载更为详细,因俎为载牲之器,故常与鼎配套,且为奇数。在《左传·宣公二年》中有所记录,当时人们的起居方式主要是席地而坐,根据席位的不同、级别的大小以及装饰的差别,人们还设定了“五席”制度。根据《春秋·谷梁传》中的记录,装饰席位的色彩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在“礼”文化的出现和发展过程中,宗教观念也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中国古代先民的宗教意识一开始是从对于神仙的膜拜和尊敬诞生出来的,并不是西方那种绝对服从和绝对信仰。就算是那些古代神话中具备了一定神性的黄帝、女娲、神农以及炎帝等这些人物,在宗教文化中体现出来的也更多是人格化。上面这些被古代先民崇拜、对于人类的繁荣发展做出过巨大牺牲和贡献的人物被古代的人们称作“圣人”。他们具有非同寻常的智慧,生来就具有不可比拟的力量,是人类文明开拓者和引导者。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也因此出现了伦理文化。用伦理文化来替代宗教信仰,从而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了历史的客观事实上面。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渐渐显现出来,这个体系所传达的文化体现出来的是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与人之间的血缘联系、历史感和生命感的协调,并不只是从非人格化的宗教信仰中建立起来的。尤其是天命观和尊崇神仙相互联系起来,哲学也被人性化了。所以,现在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规则和规范,如成中英在自己的著作《中国哲学的特性》中曾经提到过的,正是因为人们有了特殊的关注点,礼仪才发展成为人和人以及人和神之间沟通的桥梁,礼仪也被人们看作是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

在斟鄩遗址中,存在着中小型的建筑与大型的宫殿十多座。这些建筑物中最庞大的一个就是1号宫殿,它的土台高度约80厘米,东西长度约108米,南北长度大约100米。土台的上面有着宽阔敞亮的宫殿一座,四周围绕着走廊,在其南侧有着一个门的遗址。整个宫殿的面积大约有350平方米,宫殿的柱子直径达到了40厘米。像这样一个恢宏大气的宫殿建筑足以说明宗教法制在当时被看作是文化的担当以及精神的慰藉,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与审美精神。《史记·高祖本纪》中有汉朝初期萧何向刘邦提出修建伟岸恢宏的建筑的记录。从国家统治者的角度来看,在维持整个国家的和平稳定的过程中,宗教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大气恢宏的宫殿建筑可能会更加衬托出皇帝崇高的地位,这样能够给老百姓更加直观的感受。随着制度文化的诞生和进化,一些新样式的建筑物应运而生。比如,用来祭祀而设计的建筑:用来祭祀天神的坛殿包含了月坛、天坛以及日坛等;用来祭祀地神的坛庙包含了先农坛、地坛、山川坛等;用来祭祀祖先的建筑如太庙等;还有皇帝的王陵。也因此使装饰艺术雕塑艺术等这些艺术文化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礼仪文化的繁荣发展还带动了官营制度的出现和进步,这也使得设计文化变得更加精细与专业,从而出现了起初的设计体系。设计体系从出现开始就划分成了两类模式,一是民间设计,二是官营设计。也是由于官营设计的出现,在很长的时间里,它都充当了设计风格的引领者和设计文化发展的传承者。(www.xing528.com)

据史料记载,春秋时郯君讲到少昊氏的官职时就有工正一职,夏商时也设有管理手工业的职位,到周代,官工被列入国家组织机制,即所谓的“百工制度”。《礼记·典礼》中记录了木工、石工、土工、兽工、金工以及革工这六工。《周礼·考工记》记述了“百工之事”,除总论外,分攻工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设色之工,刮摩之工,抟埴之工六大方面。又详分30项专门的生产部门,分别对运输和生产工具、兵器容器皮革、染色、建筑等的设计与制作进行了体制上的规范化。更为可贵的是,作者并不是单纯地依赖传统的经验,主要是从客观实践中发现现实规律,然后在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统一的观点,进行更为科学的归纳,上升到理论的层次,这样做的目的是探索内在的客观规律,发现制作过程和设计文化之间的联系。

一直到了春秋战国,“百工”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日渐成熟。到了汉朝的时候,官营制度更为庞杂,组织体系十分严密。手工业设计所涉及的范围包括铁器、铜器、纺织、印染、服饰、制陶、砖瓦、制玉、兵器、漆器、木器、宫室营造、舟车营造等,并将官营手工业分中央、郡、县三级。在一些手工业发达地区还设立工官,形成组织完善的设计营造管理体系。官工制度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促成了区域设计文化的互相统一和交互,进而形成了当时社会的设计文化。宗教制度促进、形成的官方礼制设计文化,在其设计文化意境的描述中,明显有别于民间的作坊设计,处处渗透着隶属于君王和贵族专有的“雅”的属性,这种意境中的“雅”究竟是什么形式,答案又回到宗法的等级制度对礼的表现和歌颂上。

传统设计文化中的“雅”与早期的“礼乐”文化有着直接的关系。众所周知,在先秦文化中,“礼乐”文化作为一种先进的文明,逐渐替代了原始的宗教崇拜而进入人的精神领域。

“乐”和“礼”本来并不是一个整体,“乐”指的是音乐,也可以引申为文艺(在古代,舞、诗以及歌是被看作一个整体的)。“礼”指的是合乎古人行为规范的礼仪文化。在礼仪文化中,“乐”和“礼”是互相渗透、互相扶持的关系,内容上又是可以相互包容、相互转变的。因此,《乐记》将“乐”和“礼”的目标概括为解决社会性和个体性的冲突,起到的是调和情理、巩固封建等级制度的作用。《乐记》中提到的思想认识和孔子孟子这些儒学大家们追求的理想社会是互相统一的。至于“乐”的本质,《乐记·乐本》是这样回答的:“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旌,谓之乐。”“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可见“礼”“乐”除了具有调和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矛盾冲突外,还具有调和人的情与理的作用,连接着感觉与知觉、概念与非概念的统一。

从音乐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古代先民在进行祭祀祖先、天地、宴享等这些盛大节日时,所跳的乐舞称作“雅”,“雅乐”包含了黄帝时期的《大卷》、之后又出现了唐尧时期的《大咸》、虞舜时期的《大磬》(即《韶》乐)、夏禹时期的《大夏》、商汤时期的《大磬》、周朝时期的《大武》等。上面这些提及的雅乐的特点是典雅纯正的歌词以及中正和平的声音。例如,《大磬》就是人们常说的《韶乐》,它的特点是庄严、和平,体现出了尧、舜、禹三个时代的质朴民风,这也是儒家思想一直推崇的。《论语》里有过这样的记载,孔子在周游齐国的时候听到了《韶乐》,便有了“三月不知肉味”的典故,并感叹地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在评价《韶》乐时,孔子说:“尽美矣,又尽善也。”而对于《武》乐则谓之:“尽美矣,未尽善也”。《武》的未尽善,是因为舜的天子之位是禅让而得,所以孔子认为那个时代尽美又尽善,而周武王的天子之位是由讨伐商纣的战争得来的,尽管是正义的,却未尽善。而对于和“雅”相对的“俗”,孔子从伦理的层面,打破了“雅”中强调的“淫”。《乐记·乐本》中也提到过“郑声淫”“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也”。这样“雅”与礼、善和宗法思想就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其后,经儒学的发扬光大,久而久之,“雅”就成为在艺术的设计创作中或隐或现的思维定式,成为集伦理、道德、人格等诸多要素的综合表现形式。在其物质形式中,表现出中正平和、文质彬彬的意象,也定格为千百年来官工设计文化风格的主流意识,至今仍显现于中国设计艺术、书画艺术、音乐艺术的诸门类之中。并且还将对作品的评价引申到作品自身之外的,与创作者人格相关联抽象的、非逻辑的范畴,形成一种独特的中国式的文化现象。

宋代以后,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的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对“雅”文化的突破,形成了雅文化与俗文化、官营手工业设计与民间手工业设计并举的格局。绘画领域从徐渭(1521—1593年)到石涛(1641—1710年),再到扬州八怪,从心灵解放到个性的抒发和张扬,作品在内容上展示出走出传统“雅”的倾向。从董其昌(1555—1637年)到四王(王时敏、王鉴、王原祁、王翬),则以笔墨规律的抽离,使笔墨自身获得完全独立的审美价值。李渔(1611—约1679年)对戏曲、园林设计文化的论述,多少都表现出了重形式、重创作本身技巧和规律的审美倾向。这种设计文化对传统的反叛,标示着传统文化在前进的历程中,文人、艺术家们对千年不变的伦理化的设计原则提出了挑战,努力尝试将设计文化引向设计主体的文化自觉,注重生命情感本质的深度发掘。

对于生态伦理的看法,其实从本质上来说是将人的品行在天人合一的层面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先秦的思想家们从各自不同的视野,对此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老子曾经提出过这样的看法,建立“道法自然”的哲学观念,通过与无为的哲学理想进行结合来表现出人同自然和平相处、和谐发展的生态关系;相对应的,孔子指出了“尽美”和“尽善”,讲究的是从“尽美”和“尽善”互相协调的中庸理念中来体会人同自然的和谐关系;墨子则提倡“非乐节用”等。思想家们深刻地看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具有能动性的人的这一要素的重要性,要实现天人和谐的崇高理想,在对待天人的关系时只有具有了像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观念,这种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庄子对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探索则更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在《庄子·秋水》这一篇章里,庄子主张的是不强行做出改变,要顺应自然规律,要对自然产生敬畏,不可以违背客观事实,不可以使事物的本质发生变化,不能够使用工具去做那些本来不适合的工作。在庄子的文章中可以看到,庄子已经意识到了美就是在自然规律中表达的那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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