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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预防静电危害

时间:2023-06-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安全源于设计,油罐、管路、固定设备防静电、汽车装卸站场防静电、火车装卸站场、码头装卸、液化石油气槽车均应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其遵循的基本规范有《石油库设计规范》、《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

设计要求:预防静电危害

安全源于设计,油罐、管路、固定设备静电汽车装卸站场防静电、火车装卸站场、码头装卸、液化石油气槽车均应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其遵循的基本规范有《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2009)、《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等。

(一)油罐

1.外浮顶罐应按下列规定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

外浮顶罐的自动通气阀、呼吸阀阻火器和浮顶量油口应与浮顶之间做等电位连接。

外浮顶储罐采取钢滑板式机械密封时,钢滑板与浮顶之间应做等电位连接,沿圆周的间距不大于3 m。

二次密封金属挡板之间应进行等电位连接,且每隔30 m与浮盘进行连接。

2.储罐内壁应使用导静电型防腐蚀涂料时,应采用本征型导静电防腐蚀涂料或非碳系的浅色添加型导静电防腐蚀涂料,涂层的表面电阻率应为1×108~1×1011 Ω·m。[《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

3.已做阴极保护(包括外加电流保护和牺牲阳极保护)的储罐,不必另设静电接地,但要采取绝缘法兰或者其他绝缘措施,与不属于阴极保护范围的金属管线或设施相隔离。绝缘法兰的电阻在1×105~1×108 Ω范围内。(SY/T 7385—2017)

4.浮顶罐浮盘与罐壁之间的密封圈应采用导静电橡胶制作(SY/T 7385—2017)

5.对于内浮顶罐,钢制浮盘储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16 mm2直径不小于1.8 mm的不锈钢丝绳。(SY/T 7385—2017)

6.储罐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及附件(阻火器帽、呼吸器帽、量油孔盖、安全阀、自动通气阀等活动金属附件),应与罐体等电位连接并接地。(SY/T 7385—2017)

7.用非金属材料制造液体贮存罐时,材料表面电阻应低于1×1010Ω,体电阻率应低于1×108 Ω·m。(SY/T 7385—2017)

8.油罐接地点应设两处以上,沿油罐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 m。

9.轻质油品的进出口管口应接近油罐底部。

(二)管路(SY/T 7385—2017)

1.不设阴极保护的埋地金属管道在进户处应做静电接地。

2.地上或管沟内的管道在进入装置区及生产厂房、有爆炸危险的分界处、分支处应做防静电接地;长距离无支管道两端和每隔200~300 m处,应有一处接地。当平行管路相距10 cm以内时,每隔20 m应跨接。当管路交叉间距小于10 cm时,应做跨接。

3.输油气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当少于5个螺栓连接时应跨接。

4.对金属管路中间的非导体管路段,除需做屏蔽保护外,两端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接。非导体管路段上的金属件应跨接、接地。

5.管路输送油品,应避免混入空气等物质。

6.管路系统的所有金属件,包括护套的金属包覆层应接地。[《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2009)]

7.管道泵及过滤器、缓冲器等应可靠接地。[《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2009)]

(三)固定设备防静电[《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www.xing528.com)

1.固定设备如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若为覆土设备可不做静电接地。

2.直径2.5 m及以上,容积50 m3及以上的设备,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 m。

3.塔、容器内部的金属浮体应与其本体相连接,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应接地。

4.有振动性能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多股软铜线接地,不应采用单股线、扁钢圆钢等接地。[《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5.1.3有振动性能的固定设备,其振动部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 mm2的铜芯软绞线接地,严禁使用单股线。有软连接的几个设备之间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

5.固定设备防静电接地端子可设在设备的侧面、设备联合金属支架的侧面或端部位置。

6.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应采用铜芯软绞线跨接引出接地。

(四)汽车装卸站场防静电[《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

1.汽车及其装卸场所,应设置防静电专用接地线和接地端子板。

2.在汽车罐车装卸作业时,应设置可供汽车接地的接地连线,宜选用带接地报警仪的接地线;静电接地线与罐车连接点距槽车口应大于1.5 m。

3.汽车罐车装卸鹤管应进行跨接接地,若采用导电耐油胶管,胶管内的金属导线应接地;若采用两端带有金属快速接头的导电耐油胶管,两端快速接头应连通。

4.若采用蒸汽给罐车内的原油加热时,蒸汽胶管应为防静电胶管,胶管前端的金属短管应接地。

(五)火车装卸站场[《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

1.铁路罐车装卸设施的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两组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 m,可以与防雷接地共用。

2.在铁路罐车装卸作业时,应设置可供火车接地的接地连线,宜选用带接地报警仪的接地线;静电接地线与罐车连接点距槽车口应大于1.5 m。

3.当石油库专用铁路与电气化铁路接轨时,电气化铁路高压接触网不宜进入装卸区。

(六)码头装卸[《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

作业前应用绝缘护套导线通过防爆开关将码头与船体跨接,作业后拆除跨接线。输油臂或软管上如装有25~2 500 kΩ的绝缘法兰或防静电软管,不宜设跨接线。使用软管输送油品前,应做电气连续性检查。

(七)液化石油气槽车[《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7385—2017)]

1.设置槽车静电接地线,接地连接点距槽车口应大于1.5 m。

2.装卸输送管、管道、槽车应跨接和接地。

3.输送管与槽车的气、液相接口应可靠连接,气、液相接口快速接头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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