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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队组织及任务指南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义马矿区矿山救护队的编制分大队、中队、小队3级组织。中队是处理矿井各种灾害事故的独立作战单位。小队是完成具体任务的基层作战单位。矿山救护二中队驻地在义洛公司,下设3个小队,主要服务义洛公司各井。义马矿区救护队组织结构如图15-1。累计郑煤集团救援系统共有11支救护中队,34个救护小队,中队长2名、技术员1名,所有队员均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应急救援培训合格证。

救护队组织及任务指南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专业队伍,矿山救护队员是煤矿井下一线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矿山救护队根据其矿区规模大小,一般可设大队、中队、小队、煤矿企业可根据企业需要建立辅助救护队,业务上受矿山救护队领导,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

如:义马矿区矿山救护队的编制分大队、中队、小队3级组织。大队是一个完备的救护单位,拥有处理各种灾害的救护技术装备,负责整个矿区的救护工作。中队是处理矿井各种灾害事故的独立作战单位。小队是完成具体任务的基层作战单位。大队由2个以上中队组成,中队由3个以上小队组成,每个小队配备队员9~10人以上。义马矿区矿山救护队行政上隶属于义马矿区安全监察局领导,对全矿区各救护工作进行管理,4个救护中队实行救护大队与矿双重领导。

义马矿区救护大队队部在集团公司附近,设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2名,总工程师一名,设有战备训练科、综合管理科及后勤管理部门。

矿山救护直属中队驻地在救护大队本部,下设3个小队,主要服务常村矿、千秋矿、跃进矿、北露天矿等矿井。

矿山救护一中队驻地在耿村矿,下设3个小队,主要服务耿村矿、杨村矿。

矿山救护二中队驻地在义洛公司,下设3个小队,主要服务义洛公司各井。

矿山救护三中队驻地在石壕矿,下设3个小队,主要服务石壕矿、观音堂矿、曹窑矿、曹窑东井。

矿山救护四中队驻地在新安矿,下设3个小队,主要服务新安矿、新义矿。

在自然发火严重的常村矿、千秋矿、跃进矿、杨村矿都建立了辅助救护队,辅助救护队一般配备队员28~30名,各辅助救护队属矿直接领导,救护大队负责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辅助救护队在井口附近地面设有矿山救护值班室和仪器存放室;辅助矿山救护队一般由一名通风区(队)长兼任队长,并设有一名专职救护装备维修员和轮流值班的电话员,安排一个小队24小时集中在救护值班室值班(采用辅助救护队员轮流值班)。义马矿区救护队组织结构如图15-1。

图15-1 义马矿区救护队分布体系图

平顶山矿区为全国最早建设的三个矿山救护中心之一,具备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和抢险救灾一级资质,是全国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特级救护队。其救护大队基层下设3支直属中队(2支救护中队、1支陆地搜救中队)业务指导10支驻矿救护中队、2支危化消防中队和8支兼职救护队,专职救护指战员877人、55个战斗小队,形成了指挥统一、救援有力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是处理各种矿井灾害事故的军事化专业矿山救护队伍。表15-3为平煤天安股份有限公司救护大队表

表15-3 平煤天安股份有限公司救护大队表

河南的重点矿区及矿井均设有救护大队和中队,但随着矿井开采年限的衰老及小矿井组合、兼并,救护队的组织及服务矿井亦有较大变化,如焦作矿区设立救护队最早,救护队队址亦有多次变化,20世纪50年代设在焦作西部中站区新市场设三个小队服务于王封矿、李封矿。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新矿井焦西矿、中马村矿、小马村矿建设,队部由中站区迁至焦作市太行西路,增设六个小队。1958年随着东部矿建设及投产(小马矿、韩王矿、中马矿、演马矿、冯营矿)建立了马村救护站,设立三个小队,随着焦作煤业集团西部地区矿井逐步衰老、报废和东部地区新矿井速成投产,救护大队进行战略性转移,于2000年8月由原址迁移到矿区东部马村区安阳城李庄,两个中队改名为一中队、二中队,各中队设三个小队。2007年由于焦作矿区的发展,在辉县市赵固乡新建了赵固一矿、二矿,距救护大队约45km,2007年又在赵固一矿成立三中队,中队设立三个小队,有效保证了快速救援。

郑煤集团矿山救援中心下设战训科、办公室、财劳科、政工科、后勤科5个职能部门和两个直属中队,下辖超化、杨河、米村、告成、白坪、芦沟、金龙新郑煤电等9支驻矿救护中队,其中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超化中队为一级矿山救护队资质;杨河中队、大平中队、米村中队、告成中队、白坪中队、芦沟中队、新郑煤电中队为三级矿山救护队资质;金龙中队为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质量标准化方面: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超化中队、杨河中队、大平中队、米村中队、告成中队、白坪中队、芦沟中队、新郑煤电中队为特级质量标准化救护中队:金龙中队为一级质量标准化救护中队。

累计郑煤集团救援系统共有11支救护中队,34个救护小队,中队长2名、技术员1名,所有队员均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应急救援培训合格证

近年来,鹤煤救护大队严格按照《河南省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矿山救护队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矿山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评定办法》的要求,在加强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前提下,将训练项目贴近实战,进行了用圆木建带风门板闭等一般技术操作项目,并将建砖墙、安装高倍数泡沫灭火机等训练项目考核、评判标准进行细化延伸,所有项目按季节、节点进行了有计划的训练、考核,提高了指战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战经验。中队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大队每半年进行一次验收,保证了质量标准化工作持续稳定开展,提升了救护队伍整体素质,2013年至今,大队共参加预防性安全检查4658人次,518个小队次,查出各类隐患11478条。

总之,从河南煤矿成立救护队到现在已有六十年的历史,在抢险救灾中不畏艰险,不怕牺牲,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成果”,其任务和职责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矿山救护队的任务

矿山救护队的各项工作必须以救护为中心,以提高战斗力为重点,把抢救遇险人员和矿井财产作为全体指战员的神圣职责。平时必须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管理,严格训练,深入井下,熟悉巷道、设备、设施,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做到“闻警即到、速战能胜”。矿山救护队的具体任务是: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政策。

(二)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积极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三)处理井下火、瓦斯、水、顶板等各种灾害事故,恢复矿井通风。(www.xing528.com)

(四)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消防工作,防止火灾向井下发展。

(五)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经常深入井下,熟悉井下生产和巷道情况,协助矿井作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六)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完善其救护装备,搞好矿井救护安全知识教育

(七)协助矿井完成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进行的各种技术工作,如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等。

二、矿山救护队工作制度

(一)为了能迅速完成救护工作,救护队必须经常处于备战状态;中队分别由各小队轮流担任值班队、待机队和休息队,其时间均为24h。在值班期间,由一名队员担任电话值班员,其余队员在队部集中进行学习或休息;待机队可在队部进行训练、检修装备或下矿熟悉情况;休息队必须做到一旦接到事故通知,能立即返回队部。

(二)所用的救护装备、材料及服装等应全部准备完毕,放在救护车上,以保证接到矿井事故电话时能立即出发。

(三)电话值班员接到矿井发生事故电话后,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并详细记录发生事故的种类、地点、范围、时间、遇险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和单位等。值班负责人要迅速集合值班队员,必须在接到事故电话后1min内出动。此时待机队立即转为值班队,休息队转为待机队,做好战斗准备,随时准备出发;发生瓦斯、火灾等重大事故时,待机小队应与值班小队一起出发。

(四)所有技术装备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状态。矿山救护车必须专车专用,并定期保养维护,保持备战状态。

(五)救护队员要经常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救护战备的原理及操作,加强战备训练,增强体质;经常深入井下熟悉生产情况、巷道情况、通风情况及矿井隐患情况表。

三、矿山受灾时期的救护指挥原则

(一)矿井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并设立地面基地,抢救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矿山救护队队长应为抢救指挥部成员。地面基地必须备有必要的各种技术资料、图纸等,并有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整理。

(二)矿山救护大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抢救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救护中队及辅助救护队的战斗行动,参加救灾技术讨论会,审查救灾方案。

(三)在矿山救护队没有到达之前,辅助救护队要立即投入工作,由矿负责人进行指挥;矿山救护队到达后,立即组织对灾区进行侦察,查明灾区情况;抢救指挥部根据灾区的性质、地点、范围、救灾的能力等制定救灾方案。

(四)为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应在井下设立救护基地。井下基地选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井下基地必须选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二是井下基地的风流方向必须稳定,不得设在角联巷道内;三是如果灾区一旦发生爆炸,井下基地确保不受空气冲击波和高温烟流的侵害;四是井下基地必须选择在围岩稳定、坚固,支护良好的安全地点。要指派一名具有救护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指挥;要安排专人随时观察井下基地附近灾区风流的变化,防止灾害波及井下救护基地;井下基地必须备有必要的救护器材和装备,如氧气瓶、自救器、自动苏生器、水枪等;井下基地必须有与地面基地随时保持联系的电话。

(五)在救灾过程中,若发现灾区风流变化,或灾区扩大、抢救方案与现场严重不符无法实施时,要立即向地面基地指挥部汇报。当灾害严重威胁井下基地安全而来不及向地面基地汇报时,井下基地指挥员有权立即下令撤离或转移抢救人员。

(六)地面救护基地要根据井下汇报情况及时更改或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向井下基地传达。

(七)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其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规定佩零和使用。进入灾区前,救护队员必须明确任务,做好分工。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撤出。

(八)灾区内的救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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