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室、一般仓库及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图4-1)。
图4-1
2.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车间等区域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消防器材及设备附近,不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妥善管理,定期检验,及时更换过期器材。设置宽度不小于3.5m 的消防通道,并保持通道通畅(图4-2)。
图4-2
4.油料、炸药、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的场所、仓库禁止使用明火和吸烟,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图4-3)。不在不明情况的沟道、下水道、水池或密闭的场所从事涉及火种的工作,因为这里可能存在着可燃气体。
图4-3
5.凡张贴有“严禁烟火”的场所,应自觉遵守,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图4-4)。
图4-4
6.严禁用汽油清洗机件。不得将挥发性的易燃液体装在敞口容器里。易燃的废液要倒在一个经批准的、挂有标志的容器内,以便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不在露天(尤其在夏季)存放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凡是油渍的抹布要放进一个封闭的金属容器内,以便集中处理。(www.xing528.com)
7.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储存的仓库保管人员,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的丝绸、合成纤维类的服装(图4-5)。
图4-5
8.在建筑物内作业,只准在容器内存放一天工作量所需的可燃液体(如油漆等)。
图4-6
9.不乱丢烟头,不在酒后或睡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在仓库等禁放区内及楼道、阳台、柴草垛旁等地吸烟、用火、燃放烟花、爆竹和信号弹(图4-6)。
10.在生活区和工具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在木质地板上搭设火炉,必须用隔热的不燃材料与地板隔开;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小于1.5m;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不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炉灶附近不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柴堆要远离房屋(图4-7)。
图4-7
11.施工区域需要使用明火时,应将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内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护。
12.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防火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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