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日本节能减排的成功经验

日本节能减排的成功经验

时间:2023-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日本政府于1979年制定了《节能法》并颁布实施。目前日本《节能法》已从原来的生产领域延伸到运输部门和生活领域。②建立了全日本的节能中心,负责执行节能法规定的制度、信息收集、节能诊断指导、普及教育、向消费者提供信息以及国际合作等相关任务,其经费主要依靠财政。国民具有良好的节能法律意识日本国民整体良好的法制观念是节能法顺利实施和取得积极成果的保证。

日本节能减排的成功经验

日本经济发达,资源有限。日本经济在1973年、1978年两次石油危机中深受其害。为此,日本政府于1979年制定了《节能法》并颁布实施。

(1)不断修订完善《节能法》

日本《节能法》包括总则、方针、工厂措施、运输措施、建筑物措施、机械器具措施、各种细则和惩罚条例共计8章99条。日本《节能法》与节能基本方针、节能判断基准结合,强化了企业计划性和自主性的能源管理,规范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用能管理关系和节能行为,是日本开展节能管理的工作基础。为使节能工作更贴近实际、提高工作效率及拓宽监管范围,1983年、1993年、1998年、1999年、2002年、2005年和2008年又先后多次对《节能法》进行修订。目前日本《节能法》已从原来的生产领域延伸到运输部门和生活领域。

2008年,日本《节能法》要求将现行以工厂为单位进行用能定期报告制度改为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定期报告的综合能源管理体系,节能工作成为企业的经营中心手段。同时,将连锁经营组织也纳入企业范围,导入与企业单位相同的能源管理制度,使业务部门的覆盖率从现有的一成大幅度扩大。

2010年,日本实行新的《节能法》,根据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定标比超标准。

(2)确立科学高效的节能工作机制

根据日本《节能法》,该国目前为了推动节能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节能运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和服务机构。①政府层面有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负责制定节能工作基本方针、节能政策、节能法规措施、提供节能补助金、优惠税制等支持措施。全国总计9个地方经济产业局负责本行政区划内节能法的宣传、调研节能对策、节能工作的咨询、能源管理师考试、能源指定工厂的指定、各种法定申报书的受理、审查定期报告以及现场检查等活动。资源能源厅在9个局设有9个节能办公室,负责节能执法工作。②建立了全日本的节能中心,负责执行节能法规定的制度、信息收集、节能诊断指导、普及教育、向消费者提供信息以及国际合作等相关任务,其经费主要依靠财政。国家节能中心还下设7个分中心。③建立了能源产业发展开发机构,以产业化、实用化为目标,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的研发,是日本节能事业的重要推动力量。④建立了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诊断,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引进后节能效果的检测和验证、引进后的设备和系统的维护、运行管理、事业资金的筹措和融资等。(www.xing528.com)

二是建立了完善的节能工作制度。①建立了能源指定工厂制度。根据日本节能法规定,能源消耗大户必须建立指定制度,即第一种和第二种能源指定工厂制度。其中第一种能源指定工厂是指每年生产各种产品消耗能源总量折算成原油达到300万升的工厂,第二种能源指定工厂是指能源年消耗总量换算成原油达到150万~300万升的工厂。截至2008年3月末,全日本共有7640家第一种能源指定工厂,6476家第二种能源指定工厂。根据《节能法》规定,能源指定工厂必须依法履行节能义务,包括能源管理人员的选任义务、提交能源使用状况的定期报告义务(每年6月末完成)、第一类企业提交3~5年中长期计划书义务等等,政府依据工厂年度用能报告对企业用能是否合理进行监督。②建立了能源管理师制度。日本《节能法》规定,在节能工作中必须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即第一种能源指定工厂必须配备能源管理师。每年进行能源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每次合格率仅为25%,通过考试将获得经济产业大臣颁发的资格证书,并在经产省备案。目前全日本共有约6000名能源管理师。能源管理师主要负责指导工厂用能设备维护、制订定期报告、向业主提出节能工作建议及监督节能所有业务。③推行节能产品领跑者制度。所谓节能产品领跑者制度,是指以同类产品中耗能最低的产品作为领跑者,如根据汽车的耗油量标准及电器产品耗能标准,各种机器均必须超过现有商品化的同类产品中节能性能最好的产品,每年降低1%。目前,日本已在汽车、空调、冰箱热水器等21种产品实行了节能产品领跑者制度。④推行了节能标签制度,即按能耗级别在产品上加贴标识,给消费者提供产品年均耗电量等有关信息。截至2007年8月,日本已对空调设备、电冰箱、电视机电子计算机变压器微波炉等16种产品实施了节能标签制度。

(3)推动其节能水平不断提升

为推动日本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日本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鼓励用能单位积极节能。日本支持节能的财税政策主要是资金补助、基金支持、税收优惠及融资促进等政策。节能基金主要是通过征收石油煤炭税来支持节能事业。①实施税制优惠。即对引进、安装国家指定节能设备的工厂,按设备购置费,从应缴所得税中扣除7%或实施特别折旧政策。②低息贷款制度。对引进节能设备的单位实施低息贷款。工厂进行节能改造和实施节能技术开发项目,向商业银行贷款,政府将为项目贷款进行担保。③补助金制度。对企业引进高效锅炉、高效热水器等节能设备,国家提供补助;2008年又出台了新能源补助金制度,对节能和新能源项目给予补助(总计60项),例如家庭安装太阳能,每家安装费用大约300万日元,日本经产省补助1/3。④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没有达到领跑标准,不能列入政府采购目录。⑤建立表彰机制。对于节能工作出色的企业开展了METI大臣奖(由国家经产省颁发)、ANRE长官奖(由资源能源厅颁发)、METI地方局长奖(由地方经产局颁发)及ECCJ会长奖(由日本节能中心颁发)等奖项,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由于日本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节能监管工作机制,使日本在节能工作中不仅取得了巨大成效,而且还走在了世界前列。

(4)国民具有良好的节能法律意识

日本国民整体良好的法制观念是节能法顺利实施和取得积极成果的保证。《节能法》自1979年正式颁布以来,政府、中介机构、企业等都能够自觉遵守。政府部门,特别是经济产业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认真地宣传贯彻实施《节能法》,并且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国民节约能源,并且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中介机构也想方设法,协助政府推动节能法的有效贯彻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受理企业申请,帮助企业诊断能源利用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广大企业事业单位,认真遵守节能法的各项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5)政府引导与节能政策的结合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①积极引导全民节能,地方局经常发放节能环保宣传材料、公布优秀节能案例、就法律修订内容定期举办报告说明会、咨询和解答有关节能问题、节能信息及时在网站发布,日本节能中心已经公布了2000多个节能优秀案例。②日本政府为将节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研究企业在节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于用能定期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在扶持政策方面,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节能优惠政策。包括补助金制度、税制优惠制度、低息贷款制度等等,极大地调动了企业节能工作的积极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