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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基本程序简述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通用部分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程序分为基本程序和具体程序,以下所列均为基本程序,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基本程序简述

(一) 通用部分

(1)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

(2)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程序分为基本程序和具体程序,以下所列均为基本程序,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二)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的基本程序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基本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试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阶段。

1.申请

申请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www.xing528.com)

2.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并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试安装改造维修

按照规定需要准备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进行试安装改造维修。

4.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经批准受理的申请资料,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按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出具鉴定评审报告、上报许可实施机关。

5.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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