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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及时性原则:核能开发风险规制的关键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核能开发实施风险规制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风险规制的各个环节,均需要明确规定与应用及时性原则。此时,我们应采用及时性原则,及时介入核事故,以期将损害降低至最低限度。此外,及时性原则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也是对及时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和落实。

应用及时性原则:核能开发风险规制的关键

在对核能开发实施风险规制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风险规制的各个环节,均需要明确规定与应用及时性原则。这个原则既包括在日常核能开发风险规制过程中的应用,同时也包括在核风险转变成核事故、突发性安全事件,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结束后、核事故发生后相关活动中的应用。在核能开发风险规制过程中,相关主体应遵循及时性原则,在核能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选址、建设、试运行以及运行、退役整个环节)都需要特别关注该原则的应用。及时地对在这些环节中可能出现的核能开发风险进行风险规制,通过风险沟通、风险评估以及风险决策等活动来预防并降低核风险发生的概率。与此同时,强烈的核辐射在于短时间内、特定范围内给核事故发生地周边的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与破坏的同时,也会给周边的人群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损害。此外,核风险一旦转化成事故,必将会给周边环境以及人群造成巨大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害以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此时,我们应采用及时性原则,及时介入核事故,以期将损害降低至最低限度。从这些角度来讲,及时性原则会在保障核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应当在核能开发风险规制活动中遵循及时性原则。由于核能开发科学技术性较强,尤其是在相应核能开发技术被投入使用后,核能开发所具有的风险转化为现实的风险将会在极短时间内发生。因此,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风险规制过程中,需要采纳及时原则,及时地开展相关的风险规制活动,特别是风险沟通以及风险评估活动,及时地向有关的主体(如政府、相关企业、公众)公布相关信息并开展相应的活动,从而满足风险沟通的要求以及达成风险规制的目标。

此外,及时性原则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作为保障核安全目标实现的风险规制活动,其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实施。此时,欲保障相关风险评估、风险沟通等活动的有效性,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及时地开展各种活动,积极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开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活动时,更是需要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征求相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的风险沟通与风险决策等活动创造有利的前提。这些内容可以为后续环境风险规制以及环境风险治理提供有效的前提和基础。在风险评估环节中,需要及时、准确地就可能产生风险不良后果及影响的涉及核能开发利用活动的行为从风险评估的角度进行相关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决策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此时,针对相关的风险评估,需要严格按照及时性原则,特别是对在开展风险沟通活动时新征集到的或者收集到的可能会对核能开发利用产生影响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评估,以保证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核安全法》针对核应急、信息公开也明确了及时完成相关活动的要求。这也是对及时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和落实。(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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