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法的渊源:探究法律规范的来源和本质

法的渊源:探究法律规范的来源和本质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的起源即法的产生原因和法的本质。法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为具体形式的法律规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方能强制全体社会成员遵守,显示出法律的效力。本章所述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来源。但长期以来,在一些领域内,法律未规定的事项,党和国家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法律渊源的补充。我国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覆盖面遍及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法的渊源:探究法律规范的来源和本质

对于法的渊源,有两种理解:一是法的起源;另一种是法的来源。

法的起源即法的产生原因和法的本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没有国家,也没有法。随着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两大对抗阶级的产生,奴隶主为了建立维护自己所需要的社会秩序和体现其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把已经形成的不平等的剥削社会关系,规定为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强迫奴隶遵守,法由此产生。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须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即国家。或者说,法是在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出现之后才产生的,它是用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巩固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法的来源指法的创制及表现形式,即法由何种国家机关创制和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法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为具体形式的法律规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方能强制全体社会成员遵守,显示出法律的效力。(www.xing528.com)

本章所述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来源。新中国成立后,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但长期以来,在一些领域内(如经济管理),法律未规定的事项,党和国家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法律渊源的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我国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覆盖面遍及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差异较大,许多法律、法规对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只作出原则性规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县级国家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管理规定等,如1996年7月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又如1998年4月施行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等,这些办法、细则、规定的内容,涉及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是法律的具体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