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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人员的资格要求与任职规定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要求,水政监察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经过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水政监察人员由同级水行政执法机关任免,实行任期制,如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连续连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水政监察队伍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水政监察人员的资格要求与任职规定

1.水政监察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水政监察人员是实施水政监察的执法人员。按《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要求,水政监察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经过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水政监察人员由同级水行政执法机关任免,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如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连续连任。水政监察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是:

(1)通过水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考核。

(2)有一定水利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水政监察队伍负责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2.水政监察人员的职权

水政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可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进行现场检查、勘测和取证等。(www.xing528.com)

(2)要求被调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3)询问当事人和有关证人,作出笔录、录音或录像等。

(4)责令有违反水法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停止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必要时,可采取防止造成损害的紧急处理措施。

(5)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3.水政监察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1)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体为:①坚守岗位、勤奋工作;②敢于负责、勇挑重担;③努力学习、钻研业务。

(2)文明执法。具体为:①尊重群众、谦虚谨慎;②认真履行办事程序和审批权限;③统一着装、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3)实事求是。具体的要求为:①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客观事实;②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③正确行使权力、不徇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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