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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诉讼:保障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有关水行政机关的管理相对人不服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以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水行政争议案件中的诉讼活动。水行政诉讼期间,除被告认为应当停止执行和人民法院裁决停止执行外,不停止具体水行政行为的执行。人民法院通过对水行政案件的审理,可以对正确、合法的水行政决定予以维持,从而保障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水行政诉讼:保障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水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有关水行政机关的管理相对人不服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以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水行政争议案件中的诉讼活动。水行政诉讼的主要特点如下:

(1)水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水行政争议案件。这些水行政争议发生在水行政管理活动中,原告是不服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水行政相对人,被告是水行政机关,审理主持人是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在处理水行政争议中,一般要先进行水行政复议,但水行政复议又不是水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管理相对人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水行政诉讼期间,除被告认为应当停止执行和人民法院裁决停止执行外,不停止具体水行政行为的执行。

水行政诉讼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www.xing528.com)

(1)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活动中享有一定的权益,这些权益在水行政管理过程中,有时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水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所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提起水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保障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人民法院通过对水行政案件的审理,可以对正确、合法的水行政决定予以维持,从而保障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3)监督水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水行政案件,可以对水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加以撤销或改变,还可以追究水行政机关因违法侵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从而有效地监督水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减少和避免滥用职权、乱施处罚和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促使水行政机关合法、公正、廉洁地进行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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