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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自身原因断电事故分析与优化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供电企业电力运行事故断电不是合法中断供电,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供电企业应当赔偿医院和病人造成的损害。供电企业供电能力有限,不能保证电力运行事故不能发生,需要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用户自备保安电力的责任,防止突然事故断电造成损失。为了避免电力运行事故给电力企业较大的麻烦,就要在供用电合同中签订电力运行事故条款。约定用户的在电力运行事故的预防,减损

供电企业自身原因断电事故分析与优化

1.含义

供电企业自身供电设施在运行中发生事故突然断电。

2.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的后果

发生运行事故突然断电可能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按照间断供电时限的长短为序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间断供电造成用电人设备的损失:①间断供电即造成损失(瞬间突然断电,瞬间恢复送电),与间断供电时限长短无关,只要突然间断供电就会直接造成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设备损失(计算机用户断电丢失数据);②间断供电时限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恢复送电,否则就会造成设备损害后果的事故突然断电。如玻璃制造行业。

第二种情况,间断供电对用电人的电量造成损失。间断供电时限只能造成用户少用电的损失,这是常见的情况,如居民照明用电。第一种情况同时存在这种损失。

3.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的种类和法律责任

电力运行事故的发生都是突发的,事先不能预知,当然也难以无法事先通知用户。供电企业电力运行事故断电不是合法中断供电,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电力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是指电力用户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如病人正在医院里手术抢救,突然发生供电企业的责任事故造成突然停电,医院又没有自备电源,病人因此无法抢救而死亡。供电企业应当赔偿医院和病人造成的损害。电力运行事故突然断电,有的用户造成财产的损失,有的用户造成电量的损失,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两种损失。

(1)电力运行事故断电突然中断供电。可能直接造成用户的人身和设备的损失。供电企业供电能力有限,不能保证电力运行事故不能发生,需要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用户自备保安电力的责任,防止突然事故断电造成损失。如果供电合同已有约定,再出现事故,供电企业没有法律责任或减少法律责任。《合同法》和《电力法》所指的因中断供电造成的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损失。

(2)中断供电影响用电量。这种中断供电,与是否事先通知无关,只是减少了向用户的供电电量。影响了用户正常的用电,一般不能对用户造人身或设备损失。企业用户的因中断供电,影响了生产;居民用户影响了正常的生活用电。在与用户的供电合同中应明确,因少供电量造成损失应适用《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即赔偿电量损失,并规定了如何计算损失电量的方法。

4.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问题(www.xing528.com)

(1)用电连续性是用户的客观需要。由于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对电能的依赖越来越强,对电能的不间断供电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生产生活离不开电能,出现间断供电或者间断供电时限长短直接影响到了人们的生产生活。

仅考虑一般的用户,如原来的用户只用照明,现在有更多的用电设施,如金融等单位工作中使用计算机,突然中断供电会丢损数据,对工作会产生影响,造成经济损失;间断供电时限的长短对人们生活也会有直接的影响,如居民使用的电冰箱等。

(2)供电企业应考虑本身的供电能力。供电可靠率是以供电企业对用户停电的时间及次数来衡量。从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方面来研究供电可靠率,是指用户对间断供电时限的特殊要求。供电可靠性与频率和电压三项是供电质量的三项指标。

人们对供电可靠率要求越来越高。另外国家计划委员会调整了收取供电贴费规定,用户使用电力容量由过去的有偿使用,现在变成了无偿使用(特殊情况除外)。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增容有可能骤增,但是增加容量的(签订变更供电合同)也应根据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电力容量如果有限,如有的用户要求双电源供电,这同时增加了供电的企业的责任。

但是,因电力科学技术发展所限,客观上供电企业不具备每年365天、每天24h不间断地连续供电的能力。可能会出现电力设备运行事故,突然断电,电力运行事故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每年的还有计划检修等正常的停电,维护供电设施的安全,如果有特殊的用户坚持要求供电企业365天不间断供电,供电企业则无法与其签订供用电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电力法》第二十八条(二)规定:“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性,提供相应的电力。” 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用电前根据用户的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电合同。”

用户特殊用电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供电企业提供相应电力的根据。特殊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法》未作具体规定,属供用电合同约定的范围。

(3)利用合同实现电力运行事故的免责或减少责任的目的。一些对间断供电时限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在与我们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我们应实事求是地根据我们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和可能性,签订供用电合同。如果供电企业没有签订供用电合同或者签订供电合同,但对供电能力和中断供电的责任约定不明,出现电力运行事故中断供电的情况,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供电企业就应当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

那么,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并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约定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有限,不具备连续供电的可能性,不能保证连续供电;要求对间断供电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必须上双电源或自备保安电源,如突然发生电力运行事故供电人不再通知,用电人应自己采取适当措施,发生电力事故突然断电引起的赔偿范围等。

这个约定是对停电后果的约定。实际上是起到了事先(只要在停电前,具体事先多长时间应在合同中约定)通知用电人作用,并为用电人设定供电人电力运行事故突然断,用电人负有采取措施减损的义务。一旦出现突然事故断电,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供电企业没有法律责任或者减轻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签订合同,就可以适用《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规定,即“供用电双方在合同中订有电力运行事故条款的,按下列规定办理:由于供电企业电厂运行事故造成用户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用户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用户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按照停电前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的每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停电小时求得。”

为了避免电力运行事故给电力企业较大的麻烦,就要在供用电合同中签订电力运行事故条款。约定用户的在电力运行事故的预防,减损的责任和赔偿的范围。如果出现电力运行事故,我们的法律责任就是有限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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