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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规定及方法说明

时间:2023-06-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监理人应按合同技术条款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规定严格执行。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一般在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前言中规定,实际计量方法必须与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计量方法相一致。如覆盖层开挖计量,除检查施工面貌外,可适当抽查几个部位,并且采取中间计量的方式进行月计量,最终以开挖面貌或设计开挖线形成后的总量控制。其计量方式可按中间计量统计支付。

工程计量规定及方法说明

工程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监理人应按合同技术条款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规定严格执行。

监理人的计量工作,既要做到公正、诚信、科学,又要执行科学的计量方法,使计量工作尽量做到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一般在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前言中规定,实际计量方法必须与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计量方法相一致。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方法。

1.现场测量

现场测量就是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情况,按规定的方法进行丈量、测算,最终确定支付工程量。

在每月的计量工作中,对承包人递交的收方资料,除了进行室内复核工作之外,还应现场进行测量抽查,抽查数量一般控制在递交剖面的5%~10%。对工程量和投资影响较大的收方资料,抽查量应适当增加;反之可减少。如覆盖层开挖计量,除检查施工面貌外,可适当抽查几个部位,并且采取中间计量的方式进行月计量,最终以开挖面貌或设计开挖线形成后的总量控制。要特别注意土石方开挖和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计量规则,是按实际开挖的面貌还是按设计开挖线计量,应依据合同规定确定。

尤其是土石方开挖工程量的计量,要特别注意土方和石方的计量界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中以施工开挖方法和使用的开挖机械划分土方和石方的计量界线。将无须采用爆破技术进行开挖,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料物定义为“土方”,将需要采用系统钻孔和爆破作业开挖的料物定义为 “石方”。并规定使用机械开挖的风化岩石,以及小于或等于0.7m3 的孤石或岩块均列为 “土方”;体积大于0.7m3、需用钻爆方法破碎的孤石或岩块均列为 “石方”。由于各个工程的规模及其开挖所用的机械不同,土方和石方的计量界线不同。例如,二滩工程以1m3 坚硬孤石为界,三峡工程以1.5m3坚硬孤石为界。对于一般大中型工程施工设备而言,以0.7m3 的坚硬孤石为界较好。具体计量时一定要依据合同规定确定计量工程量和支付工程量。

2.按设计图纸计量

按设计图纸计量是指根据施工图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以确定支付的工程计量方法。一般对混凝土、砖石砌体、钢木结构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按设计图纸的轮廓线计算工程量。

3.仪表测量(www.xing528.com)

仪表测量是指通过使用仪表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如项目所使用的风、水、电、油等,特殊项目的混凝土灌浆、泥土灌浆等。

4.按单据计算

按单据计算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进货或进场材料,设备的发票、收据等,对所完成工程进行的计量。这些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已应用到项目中。

5.按监理人批准计量

按监理人批准计量是指在工程实施中,将监理人批准确认的工程量直接作为支付工程量,承包人据此进行支付申请工作。这类计量主要是在变更项目且用具体的数量作为计量单位,诸如隧洞支护的锚杆,基础处理的换填,基础的桩基水泥搅拌桩、灌注桩预应力混凝土桩等。

6.合同中个别采用包干计价项目的计量

在水电工程施工固定单价合同中,有一些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不宜采用单价计价,而采用包干计价,如临建工程,临时房建工程,某些导截流工程,临时支护工程,观测仪器埋设、机电安装工程等。

包干计价项目一般以总价控制、检查项目完成的形象面貌,按均摊法逐月或逐季支付价款。但有的项目也可进行计量控制。其计量方式可按中间计量统计支付。具体情况视合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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