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可持续性法则是地球生物圈存在的一个基本法则,对于一切可再生资源,包括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都是普遍适用的。基于上述关于水循环的意义和水资源持续利用的自然法则,对生态用水协调利用进行分析与评价,应是一个十分广阔的研究领域,涉及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许多因素,因此要作出全面的、科学的、系统的评价是比较困难的。
水循环是生物圈内生物地质化学总循环中的重要一环,是自然界物质再生的一种过程。水资源的更新再生和可持续存在的能力就是靠水循环过程年复一年、周而复始补给的。水循环过程不仅提供源源不断的水资源,而且还起着美化环境的作用。因此,维持水的可持续性,保护水循环的正常运转,将成为自然社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生态可持续性法则是地球生物圈存在的一个基本法则,对于一切可再生资源,包括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都是普遍适用的。可持续性法则指出:只要对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使用在数量上和速度上不超过它们的恢复再生能力,再生资源便能持续不断地永存,但其永续供给的最大可利用程度应以最大持续产量为限度。对生物群落而言,是指每年不减少的种群再生能力下所获得的最大数量个体;对于地表水资源而言,是指水循环中多年平均的最大水量;对地下水而言,是指地下水能长久供给,而不使地下水位下降或水量减少的最大可供给量。
人类不合理的生活、生产活动,将有碍和影响水循环过程的正常运转。只要水循环过程不受人为的阻碍和破坏,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和来源就有了自然的保障,再施之有效的保护和科学的管理,水资源就可被当代人和后代人持续利用。(www.xing528.com)
基于上述关于水循环的意义和水资源持续利用的自然法则,对生态用水协调利用进行分析与评价,应是一个十分广阔的研究领域,涉及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许多因素,因此要作出全面的、科学的、系统的评价是比较困难的。本章仅探究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适合生态用水协调利用的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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