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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施工规范:孔位变更需征得同意,孔底偏斜率不超1.5%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钻孔开孔位置与设计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cm。因故变更孔位时,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和设计的同意。孔深小于30m时,孔底偏斜率不应超过1.5%。钻孔暂停或终孔待喷时,承建单位应作好孔口加盖保护;若时间较长,应采取措施防止塌孔。承建单位在钻孔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喷作业。

钻孔施工规范:孔位变更需征得同意,孔底偏斜率不超1.5%

(1)承建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在高喷防渗墙轴线上打先导孔,取得先导孔钻孔柱状图和防渗墙轴线地质剖面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如果先导孔揭示的地质资料与原设计资料基本符合,由监理工程师确定防渗墙终孔深度;如果先导孔揭示的地质资料与原设计资料相差较大,则由监理工程师转请项目法人和设计确定防渗墙终孔深度。

(2)钻孔前,承建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测量基准点进行高喷防渗墙轴线、孔位和孔口高程的测量放样,并将孔序号与孔号平面图和剖面图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在高喷防渗墙轴线上标明各孔序号与孔号。

(3)钻孔开孔位置与设计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cm。因故变更孔位时,应征得监理工程师和设计的同意。

(4)钻孔孔径应与喷射管外径相适应;钻孔的有效深度应超过设计墙底深度0.3~0.5m。

(5)钻孔钻进过程中,出现泥浆严重漏失、孔口不返浆时,可采取加大泥浆浓度、泥浆中掺砂或填充堵漏材料等措施,直至孔口返浆后再继续钻进。(www.xing528.com)

(6)钻孔施工时应采取预防孔斜措施,应按设计要求测量孔斜。孔深小于30m时,孔底偏斜率不应超过1.5%。

(7)钻孔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认真填写钻孔班报表,详细记录孔位、孔深、地层变化和漏浆、掉钻等特殊情况。

(8)钻孔暂停或终孔待喷时,承建单位应作好孔口加盖保护;若时间较长,应采取措施防止塌孔。

(9)承建单位在钻孔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喷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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