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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在传统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电网的存在,传统电力系统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此外,一些小型的、以农村服务为主的电力系统,如不能按“服务型”电力来对待,可能也很难在竞争性的发电市场中生存。人们必须当心某一个或几个发电商在竞争规则不全的情况下任意控制区域电力市场定价和侵占农村“服务型”供电区的情况。因此,尽管改革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有很多规则亟需制定,甚至也有可能出现局部反复,但建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已是一个世界性的

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在传统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传统电力系统主要是在提高发电行业规模经济、尤其是汽轮机水轮机普遍采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整个20世纪的电力政策都在不断追求发电机的单机规模,以及把不同电厂纳入同一电网带来的规模运行效益。到1960年为止所形成的电力系统大多都是以远离用户和负荷的大型发电站为基础、通过大型电网用高压输电线路把交流电传送给用户的。

因此,一个关键的政策问题是应该怎样和以什么基础来经营电力市场。由于电网的存在,传统电力系统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不管这种垄断是否自然,1920年以后广泛采用的一个政策从体制上授予了每一地区电力系统在该范围内的垄断。在该供电区内,其他人一律不准发电与售电,任何想要购电的用户也都必须从垄断系统购买,并支付政府和监督部门允许该系统收取的相关费用。此外,完全的垄断体系使得虽然有明确的人员来管理这个系统,但电力系统的规划和管理者却不需要为他们的错误负责,用户和纳税人承担了所有风险。投资决策甚至常常是基于严重错误的判断做出的,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集中计划经济的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几乎都是如此。因此,垄断使得电力系统能进行大量的重复建设,包括发电站、输电线路和其他设施,因为所有的风险都由没有选择权和决定权的用户承担。

到了80年代,情况已变得十分严重。在经合组织成员国家,由于错误判断的投资决策和管理不善,电力用户和纳税人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集中计划经济的国家,由于严重的官僚主义、缺乏必要的新建工程和对已有系统的维护,使得电力系统的效能越来越低下。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短缺,加之管理水平低下,不时导致电力系统的故障和停电事故,阻碍了电网延伸到贫困的农村地区,使得电站发出的很大一部分电只是被能够付得起电费的富人用了,造成越富的人越是多地享用了国家的公共资源。一些国家的垄断电力系统甚至还成了行政权力的工具,导致了机构膨胀、人员过多、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甚至系统内腐败现象丛生,更不要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了。

因此,90年代以后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一个以反垄断为主体的对传统电力系统的改革浪潮。如对其国有行政体制进行商业化和企业化改造,改变组织结构,促进竞争;通过技术和机制创新,建立电力市场公平、透明、实时的交易方式;建立新的投资、经营机制,增加私人资本参与;提高服务水平,转变运行管理办法等,以便在传统电力系统内建立一个竞争性市场。其主要做法表现在:

(1)实现国有电力部门的商业化和企业化。改革的第一步是把传统的垄断行业部门转变成一个遵守合同、按章纳税和按股分红的规范化商业公司,以便把那些负债累累、运行不良、依赖国家资金和补贴的国有电力部门转变为一个能独立参与市场经营、能满足用户对供电数量、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的要求,能不断创造资金收入的国有电力公司,使得政府能像对其他商业企业一样对待改革后的电力企业。因此,商业化和企业化为传统垄断电力行业创造了一个市场竞争的平台。(www.xing528.com)

(2)对国有电力公司进行垂直和水平重组。为了使新的参与者能有效地参与竞争,必须保证输配电系统对他们开放,且一视同仁,使得没有哪一个电站或供电商能够享有市场支配力。要达到这些目标就要进行行业重组,政府对原先的垂直垄断电力体系加以分解,把发电从电网中分离出来,发电、输电、配电作为分开、独立的实体单独运作。在此基础上政府对发电公司又进行水平分解,把现有发电资产分割成几个相互竞争的企业,并鼓励新的发电商进入,使得原则上没有哪家发电商可以大到具有支配市场的能力。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不容易做到,尤其是兼并和收购会使发电商合并,可能会造成地方局部垄断和发电垄断。此外,一些小型的、以农村服务为主的电力系统,如不能按“服务型”电力来对待,可能也很难在竞争性的发电市场中生存。因此,这种所谓的趸售竞争并不都是成功的。人们必须当心某一个或几个发电商在竞争规则不全的情况下任意控制区域电力市场定价和侵占农村“服务型”供电区的情况。

(3)通过投资全球化和私有化改组国有企业,实现股份的多元化。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对电力发展的投入,而且还可以逐步提高电力企业的运作效率、形成良性发展的机制。同时,它还可能为独立发电商进入市场减少障碍。独立发电商要与支配电网的公司签订购电协议来确保今后的电力销售,这种做法被称为单一买方模式。很多东南亚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采用了这种做法,但需要建立一种协商机制。它可能会影响趸售竞争。这是因为传统电力体制下的公司控制了大多数的发电和输电设施,他们在市场上占有支配地位,而购电协议还可能会在很长时期内执行固定的价格,从而使市场缺乏竞争力。

(4)把配电的运行和所有权从供电中分离出来。实现输配分开,建立独立的配电公司,这就是所谓的零售竞争。供电商通过竞争售电,用户也可以选择供电商,大的用户可以从一开始引入趸售竞争时就选择供电商,小用户则在此阶段才允许选择供电商。供电商从趸售市场买电,然后向输电和配电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再由他们把电送给用户。这样用户电价就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电费,即向发电商购电的费用;另一部分是输电费,即线路使用费。用户也可以选择直接向发电商购电。英国、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和许多其他国家已经转向零售竞争,开始允许大用户选择供电商,并逐步扩大到所有电力用户。零售竞争不仅会使供电商在电价方面进行竞争,也使他们在电力服务上开展竞争,使得电力服务在竞争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只有用户才是打破电力垄断的最终决定力量。竞争性的电力市场是建立在以用户为本的基础上的,但用户并非是唯一的得益者。发电企业通过竞争、打破了垄断,形成了平等发展的外部环境,增加了经营效益;电网管理者引入了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建立了透明、实时、高效的电力交易体系,改变了传统的电力调度方法,提高了服务水平;政府卸下了垄断系统对公共财政带来的沉重包袱,但仍没有失去政府应有的宏观控制力。同时,由于技术创新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进一步改善了电力的资源和环境问题,从而使电力工业本身也获得了良性发展的机制。因此,尽管改革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有很多规则亟需制定,甚至也有可能出现局部反复,但建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已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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