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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痕观察记录与评级

时间:2023-06-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观察荧光磁粉检测显示时,检测人员不准戴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眼镜。对各类缺陷分别评定级别,取质量级别最低的级别作为综合评级的级别;当各类缺陷的级别相同时,则降低一级作为综合评级的级别。

磁痕观察记录与评级

一、磁痕显示的分类、观察和记录

根据JB/T 4730.4—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规定:

1.磁痕的分类和处理

1)磁痕显示分为相关显示、非相关显示和伪显示。

2)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的缺陷磁痕,按条状磁痕处理;长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的磁痕,按圆形磁痕处理。

3)长度小于0.5mm的磁痕不计。

4)两条或两条以上缺陷磁痕在同一直线上且间距不大于2mm时,按一条磁痕处理,其长度为两条缺陷磁痕之和加间距。

5)缺陷磁痕长轴方向与工件(轴类或管类)轴线或母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时,按横向缺陷处理,其他按纵向缺陷处理。

2.缺陷磁痕的观察

1)缺陷磁痕的观察应在磁痕形成后立即进行。

2)非荧光磁粉检测时,缺陷磁痕的评定应在可见光下进行,通常工件被检表面可见光照度应大于或等于1000lx;当现场采用便携式设备检测,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时,可见光照度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500lx。

荧光磁粉检测时,所用黑光灯在工件表面的辐照度应大于或等于1000μW/cm2,黑光波长应在320~400nm范围内,缺陷磁痕显示的评定应在暗室或暗处进行,暗室或暗处可见光照度应不大于20lx。检测人员进入暗区,至少经过3min的暗室适应后,才能进行荧光磁粉检测。观察荧光磁粉检测显示时,检测人员不准戴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眼镜

3)除能确认磁痕是由于工件材料局部磁性不均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之外,其他磁痕显示均应作为缺陷处理。当辨认细小磁痕时,应用2~1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

3.缺陷磁痕的显示记录

缺陷磁痕的显示记录可采用照相、录像和可剥性塑料薄膜等方式记录,同时应用草图标示。

二、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根据JB/T 4730.4—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规定:

1.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1)不允许存在任何裂纹和白点

2)紧固件和轴类零件不允许任何横向缺陷显示。

2.焊接接头的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焊接接头的磁粉检测质量分级见表4-1。(www.xing528.com)

4-1 焊接接头的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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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表示线性缺陷磁痕长度(mm);d表示圆形缺陷磁痕长径(mm)。

3.受压加工部件和材料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受压加工部件和材料磁粉检测质量分级见表4-2。

4-2 受压加工部件和材料磁粉检测质量分级

978-7-111-47415-9-Part01-192.jpg

注:l表示线性缺陷磁痕长度(mm);d表示圆形缺陷磁痕长径(mm)。

4.综合评级

在圆形缺陷评定区内同时存在多种缺陷时,应进行综合评级。对各类缺陷分别评定级别,取质量级别最低的级别作为综合评级的级别;当各类缺陷的级别相同时,则降低一级作为综合评级的级别。

5.磁粉检测报告

磁粉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

2)被检工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材质、坡口形式、焊接方法和热处理状况。

3)检测设备的名称、型号。

4)检测规范:磁化方法和磁化规范,磁粉种类及磁悬液浓度和施加磁粉的方法,检测灵敏度校验及标准试片、标准试块。

5)磁痕记录及工件草图(或示意图)。

6)检测结果及质量分级、检测标准名称和验收等级。

7)检测人员和责任人员签字及其技术资格。

8)检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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