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财政部:加强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实施

财政部:加强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实施

时间:2023-06-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切实提升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实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现提出以下意见。纵向上,要在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单位之间建立起便捷、通畅、高效的信息上传下达渠道,逐步实现项目编制、审核、下达、执行、调整等管理工作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形成与管理流程相适应的垂直管理通道。财务部门要统筹部门资源,综合平衡预算安排,牵头组

财政部:加强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实施

财预[2016]5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改革措施,初步构建起以宏观政策目标为导向、以规范的项目库管理为基础、以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为支撑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新模式。随着改革推进,中央部门项目管理的外部环境、基本条件、技术手段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政策导向性、业务关联性、内容合理性、需求真实性、成本经济性等方面对项目管理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现行项目管理精准度不够、适用性不强、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凸显,难以适应改革形势的需要。为了切实提升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实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新模式,着眼于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效能,拓展管理维度、细化管理尺度、提高管理精度、加大管理力度,综合运用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进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与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管理精准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实施精准管理。要深入剖析项目构成、充分认识项目特点,遵循项目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律,因势利导、分类施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差别化管理,提高管理精准度。

创新引导机制。要建立引导和激励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统筹各类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实现共建共管。

覆盖完整流程。要将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和措施融入项目立项、入库、申报等管理环节中,落实到编制、审核、评审等管理活动中,体现在文本、规范、标准等管理要素中。

改进薄弱环节。要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关键节点,着重填补空白、补齐短板,管理要向前后端延伸,夯实前端基础,加强后端考核评估,形成更加完善的项目管理链条。

(三)总体思路

遵循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新框架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推进项目管理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全面做实项目库;细分项目组成的基本单元,为精准管理筑基;推动信息系统联通,促进项目库的共建共管共享;理顺部门内部管理链条,加强业务与预算管理整合;实施差别化项目管理,推进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更加注重项目的产出绩效;扩大预算评审范围,形成项目标准化管理与预算评审互补的模式;探索项目预算公开,逐步向全国人大报送一级项目的预算并公开;建立项目管理考核机制,将管理的实际效果与以后年度预算规模挂钩。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力争在1~2年内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贯彻改革要求,扎实推进项目管理

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15]82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推进项目库全面做实。规范项目设置程序,将政策研究、方案论证、行政决策等过程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环节。优化一级项目设置,合理控制一级项目数量,更加集中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加强项目库建设,全面充实项目信息,提前组织项目编审、储备工作,实现项目滚动管理。发挥项目库的平台功能,统筹优化管理流程,整合部门内部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部门三年支出规划控制项目规模,合理排布年度支出结构,依据政策优先次序安排项目。提前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项目执行监管。

(二)细化规范项目内容,筑实精准管理基础

各部门要立足于自身职责,认真开展战略、机制、规划研究,以前瞻性思路引领项目编制和管理工作。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论证,提出充分的立项依据,充实项目的政策内涵,以政策为导向,科学设计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力求选择实现绩效目标的最优路径,降低成本消耗,提高产出绩效。从编制2017年预算起,新增二级项目编制要统一按照“项目-活动-子活动-分项支出-标准(价格)-支出计划”的层次加以细化,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具体活动和支出需求。对重大的经常性、专项性项目,要制定统一的项目立项指南、实施方案编写规范和支出计划填报模版,推进立项依据政策化、实施方案合理化、绩效目标科学化、项目活动清单化、支出内容选项化、经费开支定额化,建立健全项目编制的规范体系。

(三)推动信息系统联通,实现共建共管共享

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项目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优化系统结构,完善系统功能,推动财务、业务、绩效等信息管理系统之间纵横联通,实现项目管理信息的共建共管共享。纵向上,要在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单位之间建立起便捷、通畅、高效的信息上传下达渠道,逐步实现项目编制、审核、下达、执行、调整等管理工作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形成与管理流程相适应的垂直管理通道。横向上,要通过统一标准、设置接口、规范分工、整合流程,推动财政部与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系统联通、信息交互,建立起统筹业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技术支撑平台,形成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相互衔接、共同管理的局面,切实提高信息利用率和项目管理效率

(四)理顺预算管理链条,加强业务与预算衔接

项目管理要向前端延伸,以职能业务为先导,以项目管理为主线,以信息平台为纽带,理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关系,有机衔接业务管理与预算管理,分工把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业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统筹规划业务,提前工作部署,明确业务规范,制定技术标准,提供专业支撑,指导项目设立和实施方案制定,加强对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审核、论证,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落实。业务部门原则上不直接分配资金,确需参与分配资金的,要与财务部门共同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分配方法、严格分配程序、规范分配行为、健全监督机制。财务部门要统筹部门资源,综合平衡预算安排,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管理的全面工作,着重指导和规范项目支出计划的编制,以及项目的审核、评审、执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实行差别化管理,推进项目的标准化

从编制2017年预算起,按照管理模式将项目划分为标准化管理项目和非标准化管理项目。标准化管理项目是指项目活动有明确范围,活动的内容、数量、频率有明确的定性、定量规范,分项支出有明确的定量、定价标准,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可直接测算支出需求的项目。标准化管理项目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由部门制定后送财政部评审,评审通过后,除相关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外,此类项目立项不再纳入部门评审范围。如标准化管理项目的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须重新履行评审程序。非标准化管理项目,且属于评审范围的,立项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由部门组织评审。具备条件的专项业务费项目要逐步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具备条件但未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周期不得滚动顺延。

(六)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所有项目都应设定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将绩效目标及指标作为项目入库前置条件。把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项目审核和安排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审核结果提出项目入库建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加强绩效执行监控,逐步推进在预算执行中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实行定期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资金使用单位要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结果,作为部门或单位预、决算的重要内容和申请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必要基础。扩大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的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优化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使低效、无效资金退出来。

(七)扩大预算评审范围,加大预算评审力度(www.xing528.com)

改进预算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和行为,努力提高评审的客观公正性。进一步扩大预算评审覆盖范围,用4年时间,分步实现项目预算评审全覆盖。对属于评审范围的项目,包括已纳入预算安排但未经过评审的项目,2016年各部门开展预算评审的项目支出数额占项目库中应评审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2017年达到50%以上,2018年达到80%,2019年实现百分之百覆盖。2016年申报的新增项目,属于评审范围的,原则上要全部评审。已纳入2016年预算安排但未经预算评审的项目,要对其中的重点项目实施评审,并根据预算评审结果,对项目的当年预算和以后年度支出安排进行调整。从2016年起,中央部门要提前组织项目编审、储备等工作,预算评审工作要相应提前,为下年预算编制尽早做好准备。

(八)探索项目预算公开,增强项目透明度

从编制2017年预算起,选择部分重点部门的重大一级项目列入预算草案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全国人大审议通过预算草案后,由部门向社会公开。以后逐年扩大范围和规模,通过几年时间,实现除涉密项目外,部门的一级项目全部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并向社会公开。试点初期,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一级项目,优先选择标准化管理项目、经过评审的重大项目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管理的通用项目。对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并公开的一级项目,部门要从政策依据、项目目标、实施方案、支出内容、预期产出、绩效目标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详细说明,将相关说明一并公开,并积极做好公开后的相关说明解释工作。

(九)建立管理考核机制,调动部门积极性

强化中央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项目管理考核机制,以实质性内容为主,程序性内容为辅,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管理内容,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对中央部门项目管理过程的规范性、编制审核的质量、项目执行的效果等进行考核。项目管理考核将作为部门预算管理考核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管理考核的结果,要予以通报,并作为确定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规模的重要参考因素。中央部门也要建立内部的项目管理考核体系,对下级单位、业务部门、评审机构或团队在项目管理中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并采取措施促进项目管理工作质量提升。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实预算项目库对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效能,统筹资源配置,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促进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意义。

(二)抓好落实。要发挥中央部门的主体作用,增强责任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定实策、出实招、求实效,认真落实改革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做好统筹协调,理顺内部关系,形成一致推进改革的合力。

(三)加强指导。要做好对下级单位的指导、示范、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做实预算项目库,总结经验、范例加以推广,督促各单位遵守制度规范、落实各项要求,着力提升项目管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附件:1.中央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立项参考程序

2.中央部门预算二级项目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5月5日

附件1:

中央部门预算二级项目立项参考程序

根据二级项目立项的不同情况,中央部门可参考以下几种立项程序,对本部门的项目立项程序加以规范。

一、政策类项目

提出政策概念和思路→调查研究→方案论证→行政决策(履行部门、单位集体决策程序,下同)→政策发布→编制预算项目→项目审核、评审→行政决策(履行部门、单位集体决策程序,下同)→向财政部申报。

二、履职类项目

提出部门履职需求(以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为依据)→确定总体履职目标及绩效目标→拟订工作计划→部署分解工作任务→编制预算项目→项目审核、评审→行政决策→向财政部申报。

三、运维类项目

提出单位运维需求→业务部门审核需求→编制预算项目→项目审核、评审→行政决策→向财政部申报。

除上述几类项目外,基建、科研等已明确规定立项程序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

中央部门预算二级项目文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