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配线的安全要求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绝缘子、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联结,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3)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架空迸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OOmm;采用瓷绝缘子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OOmm,瓷绝缘子间距不应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7)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规范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
2.室内管道布线的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结合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室内管道布线的一般技术要求见表3-26。
表3-26 室内管道布线的-般技术要求
(续)
配电线路的敷设,应避免下列外部环境的影响:
1)应避免由外部热源产生热效应的影响;
2)应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因水的侵入或因迸入固体物而带来的损害;
3)应防止外部的机械性损害而带来的影响;
4)在有大量灰尘的场所,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所带来的影响;
5)应避免由于强烈日光辐射而带来的损害。
3.绝缘导线布线的有关规定
(1)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宜大于6mm2;布线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3OOmm。
2)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 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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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2)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3-28的规定。
表3-28 屋外布线的绝缘导线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
(3)金属管布线和硬质塑料管布线的管道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或加大管径;两入拉线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无弯管路时,不超过3Om;
2)两入拉线点之间有一入转弯时,不超过2Om;
3)两入拉线点之间有两入转弯时,不超过15m;
4)两入拉线点之间有三入转弯时,不超过8m。
(4)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的交流线路,应使所有的相线和N线在同一外壳内。
(5)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路内,但符合下列情况时可穿在同一根管路内:
1)标称电压为5OV以下的回路;
2)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3)同一照明灯具的几入回路;
4)同类照明的几入回路,但管内绝缘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6)在同一入管道里有几入回路时,所有的绝缘导线都应采用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
(7)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其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1)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O.2m,在上面时为O.3m。
2)当电线管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O.5m,在上面时为1m。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至O.2m。电线管与其他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O.1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管线互相交叉时的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8)塑料管和塑料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介质的场所,但在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
(9)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1O)布线用塑料管(硬塑料管、半硬塑料管、可挠管)、塑料线槽,应采用难燃型材料,其氧指数应在27以上。(氧指数越高,表明材料的难燃性和耐火性能越好。)
(11)穿管的绝缘导线(两根除外)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O℅。
(12)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宜用于屋内、屋外场所,但对金属管、金属线槽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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