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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级划分优化设计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四级。表1-2建筑物耐久等级续表按建筑物的工程等级分类建筑按其重要程度、规模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个级别,具体划分见表1-3。表1-3建筑物的工程等级有些同类建筑根据其规模和设施档次的不同也会分级。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

建筑物等级划分优化设计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包括耐火等级、耐久等级、工程等级。

(1)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类

所谓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它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决定的。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主要目的,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性能,从而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按构件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的不同反应,将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非燃烧体(或称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

①非燃烧体:用非燃烧材料制成的构件。非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如砖石材料、钢筋混凝土、金属等。

②难燃烧体:用难燃烧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制成而用非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难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燃烧、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会立即停止,如石膏板水泥石棉板、板条抹灰等。

③燃烧体:用燃烧材料做的构件。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会立即起火或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会继续燃烧或微燃,如木材、纤维板、胶合板等。

2)耐火极限

耐火极限是指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建筑构件出现了上述现象之一,就认为达到了耐火极限。

①失去支持能力:指构件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由于构件材质、性能的变化,其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破坏。例如,受火作用后钢筋混凝土梁失去支承能力,钢柱失稳破坏,非承重构件自身解体或垮塌等,均属于失去支持能力的表现。

②完整性破坏:指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如楼板、隔墙等)在中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空洞,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面可燃物起火燃烧。例如受火作用后的板条抹灰墙,内部可燃板条先行自燃,一定时间后,背火面的抹灰层龟裂脱落,引起起火燃烧;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中的钢筋失去预应力,发生炸裂,出现孔洞,使火苗蹿到上层房间。

③失去隔火作用:指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在试验中,背火面测温点测得的平均温度达到140℃(不包括背火面的起始温度);或背火面测温点中任意一点的温度达到180℃;或在不考虑起始温度的情况下,背火面任一测温点的温度达到220℃。

3)建筑物的耐火等级(www.xing528.com)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四级。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对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做了规定,见表1-1。

表1-1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2)按建筑物的耐久等级分类

建筑物的耐久等级主要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划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中规定,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物耐久年限分为四级,见表1-2。

表1-2 建筑物耐久等级

续表

(3)按建筑物的工程等级分类

建筑按其重要程度、规模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个级别,具体划分见表1-3。

表1-3 建筑物的工程等级

有些同类建筑根据其规模和设施档次的不同也会分级。如涉外旅馆分一星到五星五个等级;剧场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结构设计时,根据抗震烈度把建筑分成四个等级等。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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