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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治水:南朝起治水之议,郏亶提出全流域规划方案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早在南朝时,已经出现了“松江沪渎壅噎不利”的情况,时人已有治水之议。这时的治水议论,也都停留在小地域层面,少有全流域的通盘规划。以此为契机,大量水利议论出现。在此基础上,郏亶提出了高圩深浦、驾水入港归海的治水方略。郏亶通过个体的水利实践,论证了其治水理论的合理性。

历代治水:南朝起治水之议,郏亶提出全流域规划方案

江南地区的开发与社会历史进程,可以说是与水利问题相始终。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细化,水利问题日益凸显。早在南朝时,已经出现了“松江沪渎壅噎不利”的情况,时人已有治水之议。[34]但当时问题还并不严重,之后又有唐末五代时期尤其是吴越国的大力修治,河流水系维持了较长时期的稳定。到了北宋初年,政治上偏重于漕运而忽视了农田水利,“自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慢于农政,不复修举。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太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35]。加之人工水利工程吴江长桥及塘路、五堰等)大量修建,以“高圩大浦”为主要特征的塘浦圩田体系遭到破坏,以吴淞江为主干的河流体系淤塞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庆历二年,欲便粮运,筑北堤,横截江流五六十里,致震泽之水,常溢而不泄”“江尾与海相接处汙淀,茭芦丛生,沙泥涨塞”。[36]由此导致的后果是水旱灾害的频发,如苏轼所描述:“臣到吴中二年,虽为多雨,亦未至过甚,而苏、湖、常三州皆大水害稼,至十七八,今年虽为淫雨过常,三州之水遂合为一,太湖、松江与海渺然无辨者。”[37]对此,范仲淹等人虽进行过治理,但都不成体系。这时的治水议论,也都停留在小地域层面,少有全流域的通盘规划。

王安石变法期间,全国兴起兴修水利的高潮,北宋熙宁二年(1069),颁布《农田水利法》,“分遣诸路常平官,使专领农田水利”,同时鼓励官民建言,“吏民能知土地种植之法,陂塘、圩垾、堤堰、沟洫利害者,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随功利大小酬赏”[38]。以此为契机,大量水利议论出现。尽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乏政治斗争的色彩,但也正是这些争论,使得对太湖流域的水利问题的探讨更为深入。其中,被奉为太湖流域两大治水派别之祖的郏亶和单锷,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的。

郏亶(1038—1103),字正夫,苏州人。嘉祐二年(1057)进士,历任睦州团练推官、广东安抚司机宜,熙宁五年(1072)除司农寺丞,历江东转运判官温州知府等官。郏亶的水利著作是《吴门水利书》,包括《苏州治水六失六得》《治田利害七论》两部分,全书凡一万两千余言,篇幅虽不长,内容却很丰富,并有不少独特的见解。《吴郡志》记载了其上书的内容:

熙宁三年,昆山人郏亶,自广东机宜上奏:以谓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水田之美,无过于苏州。然自唐末以来,经营至今,而终未见其利者,其失有六。今当去六失,行六得。[39]

郏亶系统地总结了太湖水利发展的历史经验,对唐五代时期的塘浦圩田体系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其间虽然不乏对吴越水利制度的溢美之词,后人也以为其多夸张之词,但具体来看,其议论并非空谈,有很多实地踏勘的结论。在太湖水利史上,郏亶第一次辩证分析了太湖流域地形的高低分区:

苏州五县,号为水田。其实昆山之东,接于海之陇。东西仅百里,南北仅二百里。其地东高而西下……常熟之北,接于北江之涨沙,南北七八十里,东西仅二百里。其地皆北高而南下……是二处,皆谓之高田。而其昆山身之西,抵于常州之境,仅一百五十里。常熟之南抵于湖、秀之境,仅二百里。其地低下,皆谓之水田。[40]

由于微地貌方面的差异,高田、低田两大地区在水利上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同。高田地区“地皆高仰,反在江水之上,与江湖相远。民既不能取水以灌溉,而地势又多西流不得蓄聚。春夏之雨泽,以浸润其地。是环湖之地,常有水患;而沿海之地,常有旱灾”。而低田地区,“地皆卑下,犹在江水之下,与江湖相连。民既不能耕植,而水面又复平阔,足以容受震泽下流,使水势散漫,而三江不能疾趋于海”[41]

在此基础上郏亶中肯地分析了北宋前期太湖水利的诸多弊病,即“自唐末以来,经营至今,而未见其利者,其失有六”。他认为主要弊端在于“只知决水,不知治田”“惟知治水,不知治旱”“上下因循,修修补补”,不注意统一规划和整体治理,只有局部的小修小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欲治之,固当去其六失,得其六得”。其基本方法是:根据高田区与低田区的地形特点,充分借鉴前人尤其是五代吴越时的经验;以治田为本,将治水与治田有机结合;蓄泄兼施,旱涝并治;整体规划,合公私之力,大力整治。在此基础上,郏亶提出了高圩深浦、驾水入港归海的治水方略。具体治理措施是:按照太湖地区四周高仰、中部低洼的特点,将全区分为高田区和低田区。外缘高田区以深浚塘浦为主,并于高低接界处设置堰闸,以旱涝来调节控制蓄泄。腹里低田区以高筑堤岸为主,利用开挖河渠的土方来修筑圩岸,形成高圩深浦、位位相承的圩田系统,分布高田区和低田区的横塘纵浦,既相互贯通,又有所节制,“水不乱行”,使低田区御洪与高田区引灌灌溉相辅为用。太湖洪水则依农田—塘浦—三江—大海的顺序,最终入海。[42]

郏亶的上书,正迎合了王安石变法时的政治需要,很快受到重视,其治水经过如下:

朝廷始得亶书,以为可行,遂真除司农寺丞,令提举兴修。亶至苏兴役,凡六郡、三十四县,比户调夫,同日举役。转运、提刑,皆受约束。民以为扰,多逃移。会吕惠卿被召,言其措置乖方。熙宁元年正月一日,有旨郏亶修圩,未得兴工。官吏所见不同,各具利害奏闻,人皆欢然。十三(五)日,庭下方张灯,吏民二百余人,交入驿庭,喧哄斥骂。灯悉蹂践,驿门亦破。亶幞头堕地,一小儿在旁,亦为人所挈。前此,方尽遣诸县令,出郊标迁圩地。至是,诸令鸣铙散众,遂罢役。亶追司农寺丞,送吏部流内铨。[43](www.xing528.com)

郏亶的具体治水活动由于诸多原因尤其是政治原因而以失败告终,但在退职之后,他将自己的水利理论运用到自己家乡,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郏亶被重新起用,“复召为司农寺主簿,稍迁丞,预修司农寺敕式,颇号完密”。郏亶通过个体的水利实践,论证了其治水理论的合理性。

单锷(1031—1110),字季隐,宜兴人,嘉祐年间进士。单锷潜心于太湖水利,他首先总结了宋代前期治水的失误之处,在于缺少认真的调查研究,不了解水患的症结所在,“朝廷屡责监司,监司每督州县,又间出使者,寻按旧迹,使讲明利害之原。然西州之官求东州之利,目未尝历览地形之高下,耳未尝讲闻湍流之所从来,州县惮其经营,百姓厌其出力,均曰:‘水之患,天数也。’按行者驾轻舟于汪洋之陂,视之茫然,犹擿埴索途,以为不可治也。间有忠于国,志于民,深求而力究之。然犹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其末而不知其本,详于此而略于彼”[44]。显然,将水灾的原因全部归结为自然是片面之词,太湖水利的复杂性,也非寻常人可掌握,由此而论治水,自然不得要领。

对于当时水利问题的原因,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认为由于塘浦圩田解体,削弱了防御洪涝的能力;二是认为因出水港浦淤塞,导致宣泄不畅;三是以为由于吴江长堤壅阻,导致吴淞江流缓滞;四是认为胥溪五堰的毁坏,增加了太湖来水;还有人以为是荆溪百渎的湮塞所导致。单锷认为,这些见解虽然不无道理,但都失于偏颇。他主张从全局形势着眼来看待并解决问题,并以人的身体来类比太湖水系,“以锷视其迹,自西伍堰,东至吴江岸,犹人之一身也。伍堰则首也,荆溪则咽喉也,百渎则心也,震泽则腹也,旁通震泽众渎,则脉络众窍也,吴江则足也”。水患的原因正是由于这些部位出了问题,“桎其手,缚其足,塞其众窍,以水沃其口”。结果“沃而不已”“纳而不吐”,最终“腹满而气绝”,导致水灾频繁。[45]

单锷以为导致水灾的真正原因在于来水增加而去水不畅:“上废五堰之固,而宣、歙、池九阳江之水不入芜湖,反东注震泽;下又有吴江岸之阻,而震泽之水,积而不泄。”而这两者之中,又以吴江岸的作用为主。他比较了两者的作用后评价道:“百渎非不可治,伍堰非不可复,吴江岸非不可去,盖治有先后。且未筑吴江岸之先,伍堰之废已久。然而三州之田,尚十年之间熟有五六,伍堰犹未为大患。自吴江筑岸已后,十年之间,熟无二三。”[46]若要真正治理太湖水利,一定要处理好来水、去水和库容三者之间的关系。单锷的治水论点和措施,可以概括为“杀其入,宣其出,利其泄”,主要措施如下:上治五堰,使西水不入外;下治吴江岸,为木桥千所,使太湖水东注于海;置常州运河十四斗门,导水入江;开夹苧干渎,泄洮滆湖水入江。[47]单锷的治水理论侧重于排泄洪水,也为后世多数治水者所重视。

对于郏亶、单锷二人的水学,后代虽褒贬不一,但大都承认他们的意见具有开创之功,对后世影响巨大。清代王铭西在《常州武(进)阳(湖)水利书》中,把单锷《吴中水利书》的问世看作是三吴水利大兴的标志。对于郏亶、单锷二人的分异,宋代赵霖评价道:“郏亶言水利专于治田,单锷言水利专于治水。”也正由此,后人一般将郏亶称为治田派,而将单锷称为治水派。其中也不乏门户之见而或褒或贬,尤以明代归有光的意见最为尖锐(详见后论)。其他如清代的嘉庆《直隶太仓州志》批评道:“郏之说不尽可用,单之术及身试之而民怨沸腾。”[48]宋代的薛季宣高度推崇单锷:“单君(锷)之论于吴之水害,真膏肓之针石也,读其书者其可忽诸!”[49]清代黄象曦却批评单锷,“锷宜兴人,宜兴水之归震泽者大半从五堰来,所以云然。不知震泽之水在宜兴以北来者十之三,在杭湖二郡来者十之六七也”[50]。清代康基田也批评道:“郏氏父子,荆公所用之人,世因以废其书,至观其规画之精,自谓范文正公不能逮,非虚言也。单锷本毗陵人,故多论荆溪运河古迹、地势蓄泄之法,其一沟一港,皆躬自相视,独于淞江体势,未得要领。”[51]

但多数人都认为此二人已经曲尽三吴水利之精髓,当综而用之。比如明代屠隆认为:“昔人之推水学者,曰郏亶、曰单锷,郏亶详于治田,单锷详于治水,兼而用之,水政举矣。”[52]清代陆陇其予以辩证的分析:“郏亶主于筑堤捍田,而单锷主于涤源浚流。亶之说,可以防一时之害;而锷之说,可以规百世之利。故急则宜从亶,而缓则宜从锷,二者相时而举之可也。”[53]清代邵长蘅《毗陵水利议》总结历代水利议论后评价:“宋人亟议复五堰,复十四斗门,治吴江岸;明人亟议浚吴淞,浚浏河,导白茆港,类皆祖郏氏、单锷诸书。”[54]钱泳总结道:“故郏亶言水利专于治田,单锷言水利专于治水。要之治水即所以治田,治田即所以治水。总而言之似瀚漫而难行,柝而治之则简约而易办。高田之民自治高田,低田之民自治低田,高田则开浚池塘以蓄水,低田则挑筑堤防以避水。池塘既深,堤防既成,而水利兴矣。”[55]郏、单二人的水利议论均为后人所重视。

在此之后,郏亶之子郏侨,总结郏亶、单锷之说,采其合理之论,弃其片面之见,参以己意,提出综合治理方略。在郏侨看来,太湖水患的日益加剧,一是堤防堰闸之制的毁坏,一是来水去水的不平衡。因此,治水治田应当密切结合,同时并举,方能奏效。在治水规划方面,其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减少进入太湖的水量,畅通太湖泄水通道,扩大排水出海的能力,广辟水路,宣泄地区径流,以达到“旁分其支脉之流,不为腹内畎亩之患”。稍后的赵霖则从技术角度出发,总结治水之法有三:“一曰开治港浦,二曰置闸启闭,三曰筑圩裹田。”[56]之后,元代的任仁发亦认为要以“开河、围岸、置闸为第一义”。此后,在治水理论方面并无太多创新。

由于该地区经济地位的日益重要,与太湖水利治理的相关论述也越来越多,这些人或为朝廷重臣,或为地方官吏,或是饱学有识之士。仅就宋代而言,除了前述诸位外,还有范成大、丘与权、许光凝、向子、史才、周环、赵子潇、陈正同、陈弥作、丘崈、薛元鼎、毛渐、章冲、王彻、罗点、张叔献、徐谊、李珏、沈度、任古、卫泾等,对太湖水利均有所言,但其所论,大多不出前述的讨论范围。

之后的元、明、清历朝,有关太湖水利的文献愈益繁多,至明清时,“在廷之臣争言水利”甚至成为一种社会风气。然论述治水方略者,多师承宋人之说,在此基础上加以引申、评论、补充和发挥,除了任仁发、周文英、金藻、归有光等少数人之外,新颖的见解不多。治水者大都着眼于除水患,或重于上游分杀,或重于下游宣泄,总之,只要能把水排入大海,就算大功告成。当然,各个时期由于形势不同,治水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但这些议论依然不出郏、单之论,“类皆祖郏氏、单锷诸书”[57]。而随着环境与水利形势的变化,元代以后太湖的出水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绝大多数论述太湖治水者大都贯注于下游一隅,涉及上游问题者甚少,这些人被统称之为下游泄水派,可以说是名副其实。同时,由于水患严重,多数治理措施只着眼于排泄洪水,对于基本的农田水利建设较为忽视,即“只知决水,不知治田”,这也是治水工程屡兴(据武同举《江苏水利全书》统计,明代治水工程在1000次以上,而清代更在2000次以上),但不能取得长久效果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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