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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时代的筑坝拆坝经历:困境与挑战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姚冈泾,又称吕冈泾,本是娄县境内一条不起眼的小河流。但由于分属不同政区,水利形势不同,因此不同地区对其有着不同的态度,尤其是道光二十六年松江知府练廷璜筑坝于姚冈泾之后,引发了娄、清浦两县“筑”与“决”的水利矛盾。娄县为松江府的附郭县,其水利形势关乎郡城,因此,道光年间的筑坝行为是由松江府知府练廷璜主持的。雍正初鹾商谋杜私贩,尝筑坝于汊截其流。

传统时代的筑坝拆坝经历:困境与挑战

姚冈泾,又称吕冈泾,本是娄县境内一条不起眼的小河流。随着水利环境的变迁,它却成为邻县青浦县的重要排水通道。但由于分属不同政区,水利形势不同,因此不同地区对其有着不同的态度,尤其是道光二十六年(1846)松江知府练廷璜筑坝于姚冈泾之后,引发了娄、清浦两县“筑”与“决”的水利矛盾。

娄县为松江府的附郭县,其水利形势关乎郡城,因此,道光年间的筑坝行为是由松江府知府练廷璜主持的。关于修建原因,练氏著有记略:

郡城西折而南十里为西汊,黄浦入西汊,由二里泾达市河,蓄泄赖焉。雍正初鹾商谋杜私贩,尝筑坝于汊截其流。乾隆六年,以支河浅涸,复抉坝以纳之。然浦潮东南并入,北来湖泖流弱,不能敌震撼迅迫之事,更百余年来,仍为民患矣。先是泾西陈陀港有锁水桥,后桥废而港口日侈,汊水盛从入贯姚泾而北,其分流入二里泾者,盖十分之二耳。于是郡城内外诸河道泥胶沙固,顷年益甚。郡城士大夫乃议于吕冈泾筑坝,使汊水直趋二里泾,以利环城之河。其地上承姚泾,下注陈陀港者也。请于前摄守徐君,甫将起工,会以去郡而罢。余来守之,次年谋成此举,复得广文叶君珪,明经方君连所条十益四无害说,时方伯张公祥河奉讳里居,亦主其议。遂先浚长三里河,古所谓秀州塘者,畅泄北来清水,即继以坝工焉。坝长三十丈,深二丈余,以三月丁巳经始,迄四月丙戌竣事,通用钱万贯云。[138]

坝成之后,对于郡城及其所在的娄县、青浦二地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坝成潮水迅疾,市河不一年而刷深。……惟青浦适当下流,若遇大水,宣泄阻滞。”[139]具体来说,郡城与青浦县、娄县北乡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郡城固得沽清水之益,一遇霪雨,则青邑低区泄水无从,未免有漫溢之患,此吕冈泾筑坝便于郡城而不便于青邑之情形也”[140]。实际情况也证实了这一论断,青浦县在此后连年水灾不断,如道光二十九年(1849),“上海全境春雨接连黄梅及六十日,三江两湖皆灾,禾棉多淹,水势以松江、金山、青浦为甚”[141]

坝成以后,对于郡城及其所在的娄县、青浦两地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坝成,潮水迅疾,市河不由此,矛盾迅速激化。自坝成之日,青浦县就对此多次表达反对意见,但结果均无法令其满意。在无法通过官方渠道解决问题时,地方民众便私自开坝。而受益的一方又借助官方力量再次重筑,“道光二十九年水灾,北乡农民将坝开决。三十年,当事从邑绅之请,重为修筑。嗣于咸丰十年贼扰时,居民又私决坝口以通舟楫,至今河更深阔焉”[142]。这种格局直到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方才被打破,借助于战时的混乱局势,受困民众成功将坝口掘开。而太平天国战后,地方受创甚巨,财力支绌,重新兴建困难重重。因此,直到光绪年间才有人动议重筑此坝,结果引发了更为激烈的争论。由于重新修筑土坝面临青浦县民众的激烈反对,而改筑石坝又因成本较高而难以实现,最终不了了之,《青浦县续志》记载了此事始末:

光绪十一年,松江府知府时乃风徇郡人之请,拟重筑吕冈泾土坝及开浚古浦塘河。禀准各大吏,在华、青、娄三县劝捐绅富,以济工需。继任姚丙然札县催办。邑人胡见超、朱家钲等以此坝关系青邑水利农田甚大,先后禀县抗议,旋由水利总局委派莫葆辰,会同松府及娄、青两县赴吕冈泾会勘。当以修筑土坝确碍青邑农田,如欲建筑,则须改造石闸,以资启闭。苏抚卫荣光韪之,事遂寝。[143](www.xing528.com)

这次争端本是中国古代诸多水利矛盾中的个案表现,但戏剧性的是这一问题并未就此打住。至近代,官方垄断经营的铁路又带来了新的冲击。光绪三十三年(1907),由于修筑沪嘉(兴)铁路,需要在吕冈泾上游的北姚泾上筑铁路桥,为防桥洞过于狭窄影响排水,又展开了一轮新的争论。

(光绪)三十三年,苏路公司谋在娄境北姚泾筑坝以通沪嘉轨路。邑人以北姚泾居吕冈泾上游,北姚泾筑坝攸关我邑农田水利,与吕冈泾筑坝无异。因援举旧案,请变更计划。公司初议筑二十尺之桥闸,继又称可展广十尺。邑人不慊。盖以北姚泾河面宽逾三十丈,仅筑三十尺之桥闸,泄水断不能畅。

按照铁路公司的设计,将原宽三十丈(约合100米)的河面,仅筑二十尺(不足7米)之桥闸,显然于青浦的排水大有妨碍。经过不断地反复交涉,河面扩展至三十尺(约合10米),亦不足原有河面的十分之一,仍然显得过于狭窄。对此,青浦人自然不会满意,继续抗争:

遂由沈联第、章纪纲、顾文棨、陈珍彝及耆民陈福全、黄月卿等,先后禀县申详,并径向大吏呼吁。江督端方瞀于利害,偏徇一方,竟有静候官府商办,无庸多渎之批语。于是邑人势难复问,而公司亦违反原议,竟将北姚泾筑坝堵塞,仅开舟楫不通之涵洞,别于其旁挖一支河,桥门又只有九丈,不及北姚泾河面三分之一。自此东南诸水正流被阻,旁趋不畅,潆洄停潴,一遇水潦,泛滥漫溢,贻害无穷。宣统三年,我邑受水灾甚巨,即其明证也。[144]

显然,在抗争过程中,有着“官督商办”背景的铁路公司有恃无恐,在官方高层的支持下,无视地方利益,非但不遵守原来已经达成的协议,甚至自行处置,将北姚泾河流筑坝堵塞,虽另开一支河,但桥门只有九丈(约合27米),由此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宣统三年(1911)青浦县的大水灾:“淫雨兼旬,河水泛溢,农田被淹,农村损失惨重。米价腾贵,每石银十元许。”[145]之后在民国八年(1919)、二十年(1931)、二十四年(1935)青浦地区迭遭水患,损失惨重,并引发了新一轮的关于铁路修建的博弈[146]这正是该地区微观水利环境趋于恶化的表现。青浦县低洼地区所面临的水利困境,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的“青松大控制”水利工程完成才获得最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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