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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层次划分及其应用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具有同一个标准顺序号,它们共同构成了一项标准。

标准层次划分及其应用

标准的层次可划分为部分、章、条、段、列项和附录等形式。但不是所有的标准都必须按以上层次去编写,而是根据标准的具体构成、篇幅多少、内容繁简等情况确定。但无论什么样的标准,标准中至少要有章、条、段三个层次,它们是标准的必备层次。

5.3.2.1 部 分

部分是一项标准被分别起草、批准发布的系列文件之一。部分是一项标准内部的一个“层次”。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具有同一个标准顺序号,它们共同构成了一项标准。

1.部分的划分

一项标准分成若干个单独的部分时,通常基于以下原因或特殊要求:标准篇幅过长,后续内容相互关联,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被法规引用,或某些内容拟用于认证。另外,当标准化对象的不同方面有可能分别引起各相关方(如:生产者、管理者、检验机构)关注时,最好分别编制成为一项标准的若干个单独部分。

划分部分有两种方式:

(1)将标准化对象分为若干个特定方面,每部分涉及一个方面。

如某产品标准可如下划分:

第1部分:词汇

第2部分:要求

第3部分:试验方法

第4部分:……

(2)将标准化对象分为通用和特殊两个方面,通用方面作为标准的第1部分,特殊方面作为其他各部分。

如某产品制造过程标准可如下划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第2部分:热学要求

第3部分:空气纯净度要求

第4部分:……

2.部分的编号

部分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编号位于标准顺序号之后,与标准顺序号之间用下脚点“.”相隔。

如:GB/T20001.1《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

GB/T20001.2《标准编写规则 第2部分:符号标准》;

GB/T20001.3《标准编写规则 第3部分:分类标准》;

GB/T200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

GB/T20001.5《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

5.3.2.2 章

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是标准或部分中划分出的第一层次。标准正文中的各章构成了标准的规范性要素。

1.章的划分

章一般按要素划分,如: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符号和缩略语;5要求;6抽样;7试验方法;8分类和标记;9标志、包装和标签。

2.章的编号

在每项标准或每个部分中,从“范围”一章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附录的编号另有规定。每一章都应有章标题。

5.3.2.3 条

条是对章的细分,凡是章以下有编号的层次均称为“条”。

1.条的划分

条的设置是多层次的,每一章里面可以有一条或多条,第一层次的条可分为第二层次的条,第二层次的条还可继续分为第三层次的条,需要时,一直可分到第五层次。

2.条的编号

条的编号在其所属的章内或上一层次的条内进行,使用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的形式,例如第6章第一层次的条编为6.1,6.2…,第二层次的条编为6.1.1,6.1.2…,一直可编到第五层次,即6.1.1.1.1.1,6.1.1.1.1.2……。条的标题是可以选择的,每个第一层次的条宜于条的编号之后设置条标题,并与其后的条文分行。第二层以后的条是否设置标题应根据编写内容的具体情况处理,但同一层次的条有无标题应统一。可将无标题条的首句中的关键术语或短句标为黑体,标明涉及的主题。无标题条一般不列入目次。

同一层次的条在至少有两条的情况下才可设立条,如果只有一条内容则不需要给条编号。

5.3.2.4 段

段是对章或条的细分,没有编号,这是段与条最明显的区别。除非章只有一条内容,段一般都在每一条的下面,可能是一段,也可能是多段。为了不在引用时产生混淆,应避免在章标题或条标题与下一层次条之间设段(悬置段)。

5.3.2.5 列 项

列项是段中的一个子层次,其作用是突出并列的各项,强调各项的先后顺序,一般没有编号。

1.列项的引出形式

列项一段由后跟冒号的文字作为引导语引出。列项的引导语不能省略,引导语与内容不应重复。

(1)引导语使用一个句子

(2)引导语使用一个句子的前半部分,该句子后半部分由列项中的各项来完成。

【例5.1】引导语使用一个句子。

下列各类仪器不需要开关: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功耗不超过10 W的仪器;

——在任何故障条件下使用2 min,测得功耗不超过50 W的仪器;

——用于连续运转的仪器。

【例5.2】引导语使用一个句子的前半部分。(www.xing528.com)

仪器中的振动可能产生于:

• 转动部件的不平衡;

• 机座的轻微变形;

滚动轴承

• 气动负载。

2.列项的标识

(1)有标识列项。列项中的项需要识别时,使用后带半圆括号的小写拉丁字母,如a)、b)、c)等进行标示,如例5.3。

(2)无标识的列项。在列项的各项之前使用列项符号(破折号“—”或圆点“· ”),在一项标准同一层次的列项中列项符号应统一,如例5.1、5.2。

(3)有标识列项进一步细分为有标识的列项。在字母编号的列项中,如果需要对某一项进一步细分成需要识别的若干分项,则在各分项之前使用后带半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如1)、2)、3)等进行标示,如例5.4。

(4)有标识列项进一步细分为无标识的列项,如例5.5、5.6。

【例5.3】ISO19001:2008中有标识列项。

8测量、分析和改进

8.1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b)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宜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例5.4】有标识列项进一步细分为有标识的列项。

标准中使用的量和单位:

a)小数点符号为“· ”;

b)标准应只使用:

1)GB3101、GB3102各部分中所给出的单位;

2)在GB3101中给出的可与国际单位制并用的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如分(min)、小时(h)、天(d)、度(°)、分(′)、秒(″)、升(L)、吨(t)和原子质量单位(u);

……

【例5.5】有标识列项进一步细分为无标识的列项。

可按下列两种方式对一项标准的要素分类:

a)由要素的规范性或资料性的性质以及它们在标准中的位置来划分,可分为:

——资料性概述要素;

——规范性一般和技术要素;

——资料性补充要素;

b)由要素的必备的或可选的状态来划分,可分为:

——必备要素;

——可选要素。

【例5.6】有标识列项进一步细分为无标识的列项。

一项标准的要素,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分类:

a)按要素的性质可分为:

▪资料性要素;

▪规范性要素。

b)按要素的性质以及它们在标准中的具体位置划分,可分为:

▪资料性概述要素;

▪规范性一般要素;

▪规范性技术要素;

▪资料性补充要素。

……

5.3.2.6 附 录

附录是标准层次的表现形式之一,按其性质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规范性附录的作用是给出标准正文的附加或补充条款。资料性附录的作用是给出有助于理解或使用标准的附加信息。

每个附录均应在正文或前言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提及。附录的顺序应按在条文(包括前言)中提及的先后次序编排。每个附录均应有编号,附录编号由汉字“附录”和表明附录顺序的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字母从“A”开始。只有一个附录时,仍应给出编号“附录A”。

一个附录是规范性附录还是资料性附录,从附录的前三行内容即可识别。第一行是附录的编号,如“附录A”。第二行表明附录的性质,即“(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第三行是附录的标题,每个附录均应当有标题。

每个附录中章、图、表和数学公式的编号均应从1开始,编号前应加上附录编号中表明顺序的大写字母,字母后跟下脚点。例如:附录A中的章用“A.1”、“A.2”等表示;图用“图A.1”、“图A.2”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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