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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代理型方式:内涵与特点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代建制/代理型方式的特点代建制/代理型方式与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均有明显的区别。

代建制/代理型方式:内涵与特点

1.代建制/代理型方式的内涵

代建制/代理型方式,即由项目业主委托一代建方,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对业主的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的发包、承发包合同的管理等,而业主则不从事项目具体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业主与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则通过管理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2.代建制/代理型方式的特点

代建制/代理型方式与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均有明显的区别。(www.xing528.com)

(1)工程项目代建制与工程建设监理的区别。工程建设监理一般主要应用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受业主的委托,依据承发包合同对施工承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监督和管理仅作为业主管理的一种补充或辅助,或者说施工阶段业主的管理一般以业主为主导,监理工程师仅在其中起辅助作用。代建制的范围一般比建设监理的广,一般既包括施工,也包括设计,甚至还包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代建方在代建合同规定的项目管理范围内,作为代理人,全面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其在管理中起主导作用,除工程项目的重大决策外,一般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决策均由代建方进行。而工程项目业主仅派少量人员在工程现场,收集工程建设信息、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此外,在采用建设监理方式的项目上,施工承包商一般直接与业主方签订承发包合同,而不与监理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从酬金结算来看,建设监理也纯粹是一种管理服务,业主按事前约定支付费用,一般与项目控制的水平不直接相关。而代建制则不同,在国外的一些工程项目上,作为代理人,代建方直接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工程款项经代建方由业主方直接支付;代建制的代建合同经常也具有激励属性,根据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业主向代建方支付管理费用和奖金。

(2)工程项目代建制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别。工程总承包和代建制的主要差异在工程合同的标的和合同的性质上。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工程实体,总承包商向业主最终交的成果是工程实体;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承包商合同,即根据预先约定的计价方法,结算工程款项,总承包商要承担全部风险,或享受工程成本低于工程合同价时的全部利润。而代建制则不同,代建合同的标的是管理服务,代建方向业主提交的是满足合同要求的管理服务,代建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咨询管理类合同,即使合同条件中带有激励属性,代建方一般既不可能承担工程成本失控的全部风险,也不会享受工程成本降低的所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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