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优化编制方式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优化编制方式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董事会也可以依照公司法,授权公司经理直接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此外,《公司法》第170条还规定,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股东会确认后,公司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优化编制方式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负责人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属于公司经营管理范畴的事项,而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故董事会应是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者。董事会也可以依照公司法,授权公司经理直接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公司负责人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根据《公司法》第169条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原则

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必须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原则。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公司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我国《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会计账簿的设立与公司资产的存储必须严格依照《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此外,《公司法》第170条还规定,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3.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时间(www.xing528.com)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64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应当编制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这是因为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必须进行决算,而其决算结果主要是通过财务会计报告反映出来的,所以,公司决算开始进行之日即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之时。

4.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核、确认和审查验证

由于“检查公司财务”是公司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之一,所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提交股东会确认之前,监事会应当对其予以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是否遗漏重大事项、是否与会计账簿相一致,编制方法是否得当,编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聘请中立的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费用由公司负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后,董事会应将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股东会予以确认。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股东会确认后,公司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我国《公司法》第169条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由此可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股东会确认后,还应依法提交验证机构进行审查验证,即由依法成立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并对其出具的验资报告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