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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终止的法律定义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依法成立后,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不仅会变更,而且也会终止。因此,公司的终止有其特殊的要求和程序。因此,公司的终止是指公司由于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发生而丧失其生产经营资格和法人资格的法律过程和法律后果。自愿终止是指公司依照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自动终止公司的法律行为,而强制终止则是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公司终止或者法院裁决公司终止的法律行为。

公司终止的法律定义及优化方案

公司依法成立后,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不仅会变更,而且也会终止。但公司毕竟是一种企业法人,其法人资格的终止不可能像自然人那样。自然人的法律人格随自己身体的死亡而迅速丧失,自然人死亡后,其生前未了事务继承法的程序处理。而公司法人却不享有此种权利能力,公司的法人资格,只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处理完其未了事务后,方可丧失。因此,公司的终止有其特殊的要求和程序。

在我国学术界,对公司的“终止”“解散”和“消灭”往往并不加以区别,甚至常常混用。其实,这三个概念相对于公司法人资格的丧失而言,其所表示的含义有其一致性,但严格来讲,其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公司终止”是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终结、停止,其法定原因包括解散、破产等,并非指公司法人资格的丧失;“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终止的原因或公司组织体解除、散伙的一种程序,也并非指公司法人资格的丧失;“公司消灭”则是公司法人资格的完全消失和灭亡,包括公司法人资格终止的全部过程和最终的法律后果。

公司解散是导致公司清算的法定原因,也是公司清算的前置性步骤,而公司清算是在公司解散后,处理其未了结事务,消灭其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在清算期间,公司的法人资格并未消灭,只有在清算终结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最终消灭。(www.xing528.com)

因此,公司的终止是指公司由于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发生而丧失其生产经营资格和法人资格的法律过程和法律后果。一般来讲,公司的终止分期满终止和提前终止两种情况。期满终止是指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又不愿延长期限继续经营而终止,提前终止则是公司在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以前停止经营而终止的情形。不论是期满终止,还是提前终止,都不是指暂时停止营业,也不是指公司名称或住所的变更,而是指公司丧失其生产经营资格和企业法人资格,向公司登记机关缴销其营业执照的法律过程。

根据公司意愿的不同,公司的终止还可以分为自愿终止和强制终止两种类型。自愿终止是指公司依照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自动终止公司的法律行为,而强制终止则是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公司终止或者法院裁决公司终止的法律行为。因此,自愿终止完全基于公司本身的愿望进行,而强制终止则是完全基于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决而被迫进行,并不是基于公司本身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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